【新唐人2013年01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8日電)內政部公告放寬全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其中台北市分別調增新台幣55萬元和66萬元,調幅逾其他縣市2倍。
內政部每年公布全國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包括平均所得(最低生活費)、動產及不動產限額等3大門檻。今年各縣市同步調高不動產上限,低收入戶部分,調幅自20萬元至55萬元不等,中低收入戶調幅則自30萬元至66萬元不等,顯示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資格也受不動產增值影響。
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部分,根據社會司公告,今年台北市由600萬元增加至655萬元,新北市由325萬元調升至350萬元,其他直轄市和縣市各由300萬元提高為320萬元,金門縣和連江縣由230萬元調高為250萬元。
中低收入戶不動產限額方面,今年台北市由710萬元增加至776萬元,新北市由488萬元增至525萬元,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3直轄市和其他縣市由450萬增至480萬元,金門縣和連江縣則由345萬元增至375萬元。
平均所得部分,除了台中市低收入戶每人每月較去年調高763元、中低收入戶調高1144元外,全國其他直轄市、縣市維持不變。
存款和投資等動產方面,全國規定的限額與去年度都相同。
社會司副司長陳素春表示,社會司定期清查全國低收入戶和中低收入戶人數,最新統計數字最快在2月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