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5男放鞭炮 判刑4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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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方沛清河內17日專電)在越南,放鞭炮可不能等閒視之。越南5名男子日前在朋友的婚宴中,燃放3串鞭炮,遭法院判處40個月有期徒刑。

越南「勞動報」今天報導,為了嚇阻民眾燃放鞭炮等違法行為,河內市東南方太平省(Thai Binh)的司法機關最近嚴格處理多起燃放鞭炮案件。

根據統計,1994年春節時期發生728起與爆竹有關意外,造成71人死亡、765人受傷。

越南政府從此禁止生產、買賣、運輸、儲存、燃放爆竹,並自1995年1月1日開始實施,民眾燃放爆竹罰20萬至50萬越盾(約10至25美元),生產、買賣、運輸、儲存爆竹行為,罰200萬至500萬越盾,嚴重或引起重大意外的將依刑事案件辦理。

太平省發生的案件是在去年底,5名男子一同參加朋友婚禮。當男方家屬到女方迎親時,這5人就點火燃放1串鞭炮,隨後,當迎親隊伍返回男方家中時,這5名男子又再度燃放另兩串鞭炮。

報導指出,在接獲線報後,當地警方立即逮捕這5人,隨後並在其中1名男子家中查獲3串鞭炮等煙火製品。警方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名起訴這些男子。法院日前判處40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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