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外出木匠在一九六九年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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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月14日訊】【編者按】此文樸素真切,從那個時代走過來的人,都知道就是這麼回事。近來聽到一些讚美文革的議論,僅就經濟政策而言,讚美者恐怕不是木匠之類的勞動者,或者不熟悉情況。設身處地替木匠們想一想,他的文革觀該是什麼樣?

本人在舊貨市場淘得一堆「爛紙」,抱回去仔細翻檢,竟梳理出幾件有頭有尾的「投機倒把」案。現在來看這些當時所謂的案件,真令人哭笑不得。現在越是哭笑不得,越能顯出當年的荒唐。不信你看這件拉鋸案。

事情發生在1969年的下半年,河北平鄉縣的兩位年輕農民,到山西左權境內拉鋸解木板。他們的手藝不錯,很受當地農民歡迎,由此掙到一些錢;另外他們的人緣也不錯,與當地人相處得很和諧,有的甚至成了朋友。他們走了好幾個地方,最後在一個叫霍家溝的村子里呆了20多天,在準備回家的時候,在左權縣城被工商局查獲。下面按照時間順序將這件事羅列出來,奇事共賞。

一、法規背景



先說下背景。投機倒把本意是指利用非正當手段獲取利益的行為,但在後來,投機倒把竟成了做生意的代名詞。文革期間,更是左得出奇,甭說做生意,就是自家種的青菜也不準買賣。通過1970年2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反對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指示》中可見一斑。

《指示》重申:一、除了國營商業、合作商業和有證商販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準從事商業活動。二、集市管理必須加強,一切按照規定不許上市的商品,一律不許上市。三、除了經過當地主管部門許可以外,任何單位一律不準到集市和農村社隊自行採購物品;不準以協作為名,以物易物;不準走「後門」。四、一切地下工廠、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隊、地下運輸隊、地下俱樂部都必須堅決取締。

再看1969年河北某縣革委會發出的《關於加強市場管理嚴厲打擊投機倒把分子的通告》,通告規定:

「凡投機倒賣國家統購統銷物資、工農業生產資料、倒賣布票、糧票、油票和其它各種票證以及長途販運,私設地下工廠、商店、從事地下運輸,進行黑市交易,私包轉包工程,僱工剝削、走私行賄和其它投機倒把活動者,是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的犯罪行為,要嚴肅處理;對無證商販和無證手工業戶,必須堅決取締;棄農經商的,私自外出的,必須立即返回原地,參加集體生產活動;農村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辦的副業及生產服務行業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反對變相單幹,不準經商;生產大隊、生產隊統一組織社員外出承包工程所得款全部歸隊;應徵收工商統一稅,免征所得稅;向隊交款記工是一種變相單幹,應照章徵收工商統一稅和所得稅。耕畜只准生產隊自養自賣、自購自用,外地人來我縣買牲畜,必須持縣革委會證明,在指定的地區進行採購,不準擅自到農村套購;農村『四坊』(油坊、粉坊、豆腐坊、彈軋花坊)只准集體經營、只准代國家集體加工或代社員來料加工,不準買原料賣成品,更不準以副業為由搞商業活動;棉花、油脂、油料一律不準進入集市貿易;社員的自留糧,如果出售,必須賣給國家或通過糧食部門進行交換;一律不準私自買賣和交換土特產品,乾鮮水果、木材、蔬菜等一律實行歸口收購;工礦企業、機關、團體等單位,一律不準到集市和農村社隊亂購物資;城市職工、居民和集體伙食單位,一律不準到農村或黑市套購糧食、油料。」

平鄉縣的這兩位農民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耍拉鋸手藝的,真可謂大逆不道,難怪要受到處罰了。

二、外出證明



1969年7月31日和8月4日,這兩位農民先後從各自的村裡開了證明信。

其一:證明我隊張某某、吳某某二人出外搞集體副業拉大鋸,二人都是貧農,歷史清白,希各地負責同志見信給予工作為盼。平鄉縣郭橋人民公社小章庄大隊革命委員會(公章)

其二:最高指示:我們是主張自力更生的。我們希望有外援,但是我們不能依賴它,我們依靠自己的努力(最後一句似是杜撰)。

證明信:我大隊吳某某(下中農成分)歷史清白,現年31歲,外出搞集體副業交款,經大隊和小隊批准,希各單位見信參加是荷。平鄉縣郭橋人民公社晁庄大隊革命委員會(公章)

筆者的話:這兩個人懷揣著村裡開的介紹信,背著行李和工具,出門向西,去太行山區謀份生意。那時生活極端貧困,沒手藝的人沒辦法,有手藝的人自然憋不住,想法外出打工。村幹部們的態度也是積極的,因為他們能上交一些錢。你看,小章庄的村幹部竟然把他們都寫成是「貧農成份」,這有意無意間是在袒護這兩名工匠。吳的村裡開出的是「下中農」。但據後來左權縣外調的結果,吳是中農。這下麻煩了,屬於偽造證件。

三、家鄉來信



外出的這幾個月,家裡外面情形如何?我們不敢妄測。左權縣打擊投機倒把辦公室扣留了吳的妻子從家鄉寫給吳的幾封信,通過這幾封信可看出個大致:

其一,吳的妻子9月6日來信:

某某同志(看夫妻間的這種稱呼,後來人恐怕要噴飯):你好,握手。近來的身體健康吧,工作順利吧,這些都是我時常之挂念的。

你的來信我收到了,內情盡知。都不必挂念。現在咱全家都很好,秋糧食已經下來了,生活上沒有一點困難了,請你放心為盼。

下面把咱村的情況向你介紹一下。自你那回走後,公社裡也沒有強調叫往回叫,主要原因就是現在備戰,這是當前最重要的任務,所以把外出勞力這一項就松下來了,不過(村)革委會在每次開會的時候,都點名叫往回叫。現在小三和振山他們回來了,因為他們都是縣裡基幹團(員),其他別人都沒有回來。小隊里給要了一次款,我說不知你在哪的,等你給郵來在(再)交。不過這是退此(推辭)話罷了,別人如果交款咱就交,別人不交咱也不交。現在的秋糧已分了20斤穀子、30斤玉米棒子,是咱們倆(兩)個人的。村裡的情況沒有什麼變化,請放心。

再者,你在外面一定要注意身體健康,安心工作,不要挂念家裡。家裡的一切都很好,四妮子和我做伴,我每天在地里參加勞動,割草,我和咱母親現在和(伙)吃飯,生活很好。

你來信不是說讓我給你準備棉衣和鞋嗎?我現在就動手準備,下次給你郵去。希放下心來。另外再來信時把你工作情況詳細介紹一下。只要你在外面住食各方面沒有困難,我就放心了。你還需要什麼東西來信說明。

你一人在外,裡外多多保重……別不多談。

代我向當地革命干群問好。

其二,吳的妻子11月5日來信:

某某同志:你好,工作忙吧?

你的兩封來信我都收到了。兩次郵來的共50元錢全收到了,希你不必挂念。你信上不是談到買布的事嗎?我可一切都照你的話辦到。你說你10月底回來,我很同意。不過我多少參加一點意見:就是你如果是沒活干就回來,如果是光為買這點布,我看你就別回來了。原因是咱村裡很快就要來宣傳隊了。你如果回來,看樣子一定村裡就不讓走了。別人都沒有回來。我準備把你所要東西買齊以後去你那裡一趟,你還要什麼東西,請來信,我可以給你一下代(帶)去,看你是否有意見。

下面我把咱家的情況向你告知一下:今年秋季咱這裏的收成一般,原先生產隊把外出的全家口糧全部扣下,每月18元錢,誰交夠就叫誰把糧食分走。別人都交了30多元也沒讓分給。我看咱一定也交不夠了,一共交給隊里8元錢,我想別人要分我也要分。後來隊里聽說要來宣傳隊,考慮扣這些糧食也無法處理,就又全部都分給了。這一切我非常高興。家裡的一切都好,希望你不要挂念。生產隊給我要了好幾次款,我只說等你回來交齊。現在家裡秋季分的東西我都弄好了,光剩下菜了。我有心去看你一趟,希望你來信把走哪裡,路過什麼車站來信說明為盼。

買東西用很多錢,你如果有錢,郵回來我接到錢就去。

其三:吳的妻子11月28日來信:

親愛的某某同志:

你好,代我向當地的革命干群問好。

你的來信我已收到,希不必挂念。你信上所要東西,我已基本上給你辦好了。咱處市場管理很緊,布很不好買。我現在只給你買了三丈白布兩接(截)(一塊10尺,一塊20尺),黑色條榮(絨)和代(帶)花的都沒有,就有一樣蘭(藍)色的,買了七尺。希你收下后暫用,等有了再給你買。白布每尺0.65元,條榮(絨)每尺1.35元,布票每尺0.45元。我聽你信上談到朋友結婚用,我很想多買點,只因條件所限,難以達到目的,希遠(原)諒。

下面,我將你給我郵錢的支出向你彙報一下。你兩次共郵來50元,買白布用去10元,買條榮(絨)布和銼用去10元,交隊里8元,我買了一個條榮(絨)褲子用去8元8角,以前借用別人的還了2元,買大鹽腌菜用去了2元,給你做鞋買布用去1元,現在給你郵東西又用1元多,我現在手裡只剩下7塊多錢了。生產隊強調每月交18元,這個規定誰也不能改變,你考慮一下,你這幾個月共得往生產(隊)交多少錢。你如果能交夠你就在外邊,如果交不夠你就回來,別人都交了80%,咱共交了8元,太沒法交代。隊長一在(再)給我要款,鬧的我實在沒有辦法。秋季東西隊里完全分給了,要是不給人家交款,這也太說不過理去。我在家裡實在太節約了,還怕你交不夠款。這個問題望你自己考慮。

現在隊里全部勞力都在挖河,男的女的都去。今年的菜分得很多,咱兩個人共分蘿蔔500多斤,白菜800多斤,這些菜都是分的畦,都得個人刨個人往家運。今年可把我累急了,我也實在想念你。如果你在家可用我費這樣大的力氣?現在我也可能挖河去,也可能不去。你還要什麼東西來信告知。你那裡有棉花沒有,如有的話,我可給你郵布,希你在那裡做條厚棉褲,咱家的棉花很缺。

今天給你寄去的郵包內有白布三丈,蘭(藍)條榮(絨)7尺,棉鞋一雙,襪子一雙,銼兩支,都收到后速來迴音為盼。

【筆者的話:】那時外出打工是違法行為,雖說村裡給開了證明信,但村裡每次開會的時候,還要點名讓其返回。這一是形勢所迫,二是做樣子給人看。膽小的人有可能就回來了,膽大些的,就可以裝聽不見,在外面冒險。這一點也像拉鋸,相互試探著兩頭抻。

當時全國都在「鬥私批修」,可是你看,人們的私心仍舊很重。掙了錢不想交集體,能拖就拖。為什麼這麼大胆?還是因為利害關係,交的錢與分到的東西不成比例。可是,這位農民的妻子是多麼通情達理的女人,一旦把東西分到手,又擔心交不夠隊上的錢了。

信中提到買布一事,幹什麼呢?遠在左權的丈夫,正跟霍家溝等幾個村的村幹部打得火熱,他想買點送人。往下看,一切都明白了。

四、審訊記錄



1969年12月20日,這天對平鄉縣這兩位農民來說,是黑道日。正當他們坐著當地村幹部到縣城開會的車,欲返回河北時,被左權縣打擊投機倒把辦公室扣住。扣住之後,20日審了一次,21日再審。請看審訊記錄:

  20日,單獨審訊吳。

  問:你們兩個誰是主管?什麼時間出來的?

  答:張是主管,今年陰曆六月出來的。

  問:你來時帶的什麼東西?你的布票是哪裡來的?

  答:什麼也沒帶。布票是從我家寄來的布,給了春元后,春元給的布票。

  問:寫回信后家中郵來什麼東西?

  答:家中郵來土布三丈,藍條絨七尺。

  問:布給了誰?

  答:七尺條絨給了豈春元(豈春元和以下一些人的名字,都是當地的村民或村幹部),土布豈春元一丈,劉先明一丈,張聯明一丈。

  問:給你些什麼東西?

  答:聯明給5斤糧票,劉先明給了11斤糧票,豈春元給了三捆麻,劉先明給了二捆麻、一條毛巾。豈春元給了兩雙襪,劉先明給了一雙襪。

  問:為什麼你給他們土布不要錢?

  答:我去拉板,他(們)對我都不錯。

  問:你的語錄本是誰給的?

  答:一本是豈春元給的,一本是霍正雲給的。

  問:你給正雲什麼東西?和她什麼關係?

  答:我什麼也沒給她,和她見過面。

  問:掙了多少錢?你分了多少?怎麼分?

  答:不知道多少,每天一元多,我們倆對半分。

  問:你拿了多少?各郵回多少?他拿多少?

  答:我拿的115元,郵回50元;他郵回40元。

  問:你給了其他人多少錢?還給其他人什麼東西?

  答:誰也沒給他們錢,沒有給什麼東西。

  問:劉先明還給了你什麼東西?你還給了劉先明什麼東西?

  答:沒有什麼東西。

  問:誰給你的山雞?

  答:豈春元給的。

  問:你出來帶多少糧票?

  答:帶12斤。

  問:你買糧來沒有?

  答:沒有買糧,到什麼地方都管吃。

  21日再審,這次審的是兩個人,問的人也變了。

  問:你二人是什麼時候來左權的?來左權幹什麼?在哪些地方?

  答:是七月初來的,來左權拉板,在殿上、王家莊、師岩、霍家溝。

  問:你出來有證明沒有?

  答:沒有證明(指的是縣裡的證明,沒縣一級的證明就算違法)。大隊叫出來的。

  問:你們拉板是怎麼拉的?

  答:有是包工的,有是日工的。

  問:包工怎麼樣?日工怎麼樣?

  答:包工每一尺是3毛,日工是每工一塊五毛。

  問:你們帶糧食沒有?

  答:沒有,在哪裡拉,在哪裡吃飯。

  問:你們二人一共掙多少錢?

  答:一共是四百元錢。

  問:你們來左權帶什麼東西?

  答:有鋸,一個平鋸,還有行李。

  問:你們來左權干過什麼?

  答:什麼也沒有干過,來左權這是頭一次。

  問:你們給幹部送過什麼東西?

  答:給了魏家莊張聯明土布三丈。是我自己的(吳)。還給霍家溝豈春元。先明一丈,春元一丈。

  問:這些幹部是什麼職務?

  答:張聯明是師岩革委會主任,豈春元是霍家溝革委會主任。

  問:你為什麼要給他們布?

  答:有幾天下雪,我們沒有活,在他們家吃過飯。

  問:這些幹部給過你什麼東西?

  答:聯明給過我五斤糧票,春元和先明給我麻一斤。在師岩,春元、霍正雲各給我語錄一本。春元還給我一丈山西布票。

  問:你還給過他們什麼?

  答:還給春元七尺青燈芯絨。

  問:在魏家莊放的什麼?

  答:一個鋸,一個錛。

  問:還有什麼?

  答:沒有了。

【筆者的話:】都交待了。誰敢不交待?不僅僅是兩位農民老實,那時的政治形勢實在是太厲害了,再說他們自己也知道投機倒把是什麼罪過。別說你搞了什麼,就是不搞,有手藝本身好像就與資本主義有了勾連。不過,縱然是都交待了,有什麼呢?不就是幹了點苦累活,掙了點血汗錢,再就是與當地村幹部相互交換了點東西,以物易物,如果說給幹部的多點兒,那也情有可原,因為這兩位農民是外地來客,孤單無依,政治上需要庇護,精神上需要溫暖啊。不過,拔出蘿蔔帶出泥,這一交待,與兩位工匠有了瓜葛的人就有了麻煩。他們都被「縣打辦」請到了縣裡,且還要辦學習班,作檢查。

五、個人檢查



12月21日劉先明的檢查。

檢查



關於我和這個巨(鋸)匠的問題向領導檢查一下。關於這個巨(鋸)匠在我村住了26天,在這26天當中,我和他熟習(悉),在這當中他要和我成朋友,我也沒考慮到他是什麼人,我很麻疲(痹),所以就和他成了朋友。在這成朋友的時候,他給了我一丈白土布,我還給了他一塊手巾,一雙妹(襪),我父親給了他二支麻。在那時候我只是想到五湖四海,但沒考慮到他是什麼人,這應該受到領導的批評。

另外在19號我坐車要來縣裡開會,在這時候,他也坐車回河北,我和他就坐在一個車上。來到城裡下了車,我們和他就到了招待所。在晚上他就和我們住在一起,到了20號早上,他叫我送他到車站,我就借了個車去送他。到了東飯店,他給了我錢和糧票給他買餅。我給他買餅,他往車站走。沒有到了車站,就被領導同志攔住。結果領導把我和他叫回去。我是個民兵連長、革命委員會委員,又是團員,做的這個事真是危險啦。這應該受到領導的批評。這個批評是對我以後工作的巨大幫助,使我以後再不犯這個錯誤。

以後我不但不犯這個錯誤,如果發現這種人,我一定向領導報告。我以後一定要提高警惕,再不能麻疲(痹)大意,發現壞人破壞搗亂立級(即)報告。

這樣的認識好像不夠深刻,因此在22日這位民兵連長又檢查了一次。這個檢查大體內容是一樣的,為了深刻,他在最後這樣寫道:

……沒到車站就被領導攔住。現在正在備戰期間,階級敵人稱(乘)機鑽空,破壞集體材(財)產,投機倒把是稱(乘)機鑽空,在這時候我不但不制止,反而還和他搞關係,所以我犯了這麼大的錯誤,真是對不起黨對我的關懷。

以後我一定不犯這個錯誤,反而發現這種情況一定向領導報告,一定要高舉毛澤東思想偉大紅旗,加強戰備,提高警惕,保衛祖國,一定做到五保衛,為戰備貢獻自己的一切力量而奮鬥。

12月25日,小學教師霍正雲(女)的檢查。



  最高指示

  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自己有了錯誤,要做自我批評。

檢查書



由於自己平時學習(毛)XX著作不夠,政治思想覺悟不高,識別是非能力差,所以于本月16日將我在縣學毛著積極分子會議上贈給我的最高指示(毛XX語錄本)送給了一個素不相識的人。這個人據說是河北的,是個鋸匠,大隊用來給拉板的。當天晚上,這個人到了學校,發現我桌子上放著這本最高指示,他說:老師,你送我一本高級語錄本吧。我說:毛XX語錄還有什麼高級不高級的。他說:你這本語錄就頂高級的,就把他(它)送給我吧。他連說帶拿,就把這本最高指示拿上了。當時我有些猶豫,覺得不答應吧顯得我有點小氣,況且我還有好幾本,於是就答應了。他拿去語錄本大約一個小時后,便叫一個木匠給我送來一塊毛巾。當時我不要,他便糊裡糊塗給放下了。到17日我便請假回家準備結婚了,一直到本月23日,打擊投機倒把辦公室叫我時,我才恍然大悟,如同夢中一驚,感到我的所作所為是錯誤的。把我們偉大領袖毛XX的語錄並且蓋著縣革命委員會的印,送給了一個不明身份的人,是多麼危險啊。對於這樣的投機倒把分子,不但沒有協助政府給予打擊,反而把這樣寶貴的東西送給他,豈不是助長了這樣的壞人嗎?這個壞人拿到這本最高指示及革命委員會的印,一定作為政治資本或合法手術(續),進行投機倒把破壞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後果不砍(堪)設想。

通過這件事情,對我的教育極大。毛XX教導我們說: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在這樣階級鬥爭尖銳複雜的情況下,階級敵人是用盡各種手法進行破壞的,並妄想盡各種辦法,撈到一點政治資本作為他的護身佛(符),進行破壞活動。可是我的政治覺悟卻是這樣的糊塗,緊(警)惕性這樣的不高,受了壞人的騙。如果不是政府對我的教育,說不定以後會犯多大的錯誤,會給國家和人民帶來多大的不幸。

我今後一定要更好地學習毛XX著作,提高自己的政治覺悟,擦亮自己的眼睛,提高緊(警)惕,隨時打擊一切壞分子,衛(維)護國家和人民的一切利益,在階級鬥爭中很好地鍛煉自己,改造自己,使自己成為一個建設社會主義的緊(堅)強戰士。

我所犯的錯誤極大,請求上級給我予應得的處分。

【筆者的話:】不要笑,不要以為這位老師故意用大話在調侃。不是的。對於一個年輕女孩子來說,她肯定是被嚇壞了。她只有把檢查寫得深刻再深刻,才有可能免她一難。因此她是極其嚴肅地來檢查自己內心深處的非無產階級思想的。她真的悔不當初。當時她送給木工語錄本的時候,可能沒多想什麼,她並沒把他當成階級敵人對待。一個外地民工而已。且又是那麼執著,真心喜歡一本精緻的毛XX語錄,這不但沒錯,還有幾分可愛。況且自己有好幾本,送他一本也未嘗不可。並且他是個多麼通情達理的人,馬上送來一塊毛巾作為回報。做了這件事,不用說心情是愉快的。雙方都是愉快的。沒想到,縣上把這個外地民工抓了,這個民工是壞人,壞人即階級敵人,階級敵人即階級鬥爭,階級鬥爭即你死我活。她是人民的教師,怎麼能夠包庇壞人呢?因此她把自己說成是「我犯的錯誤極大」,是緊縮著心說的,肯定害怕極了,只有老老實實交待,才有可能「坦白從寬」。

六、往來公函



這真的是一件大事,把人扣住之後,一方面有關人寫檢查,辦學習班,同時,左權縣打擊投機倒把辦公室給河北平鄉縣市場管理部門寫信調查這個吳某人到底是什麼人。12月25日,平鄉縣財政革命委員會稅務市場辦回函:

  最高指示

  團結起來,爭取更大的勝利。

  山西左權縣打辦室:

  所查扣我縣晁庄吳某某,170元,經了解,是私自外出,中農成分,沒有其它問題。我們意見,除照章徵稅外,餘款歸本大隊取回歸集體,當否,希酌情處理。(公章)

  12月29日,左權縣打辦室給平鄉縣市管會寫了一封信。信是這樣寫的:

  最高指示

  政策和策略是黨的生命,各級領導同志務必充分注意,萬萬不可粗心大意。

  河北省平鄉縣市管會:

  貴處來函收到,內情盡知。

關於你處郭橋公社晁庄大隊吳某某歸結你處城關公社東庄大隊張某某二人在我處作案一事,據你處了解該是私自外出,中農成分,但本人持有該大隊證明,是下中農成分,這證明該是隱瞞成分偽造證件(偽造二支證明,其中一支是私改的)該人不僅違犯國議字19文件第二條一款,從事無證手工業,並且還破壞國家棉布統購統銷政策,攜帶白土布、條絨等物資拉攏、腐蝕幹部。並搶劫該所在地小學教員(女)縣革委召開學毛著會議贈給的毛XX語錄,該人存心不良,妄圖利用此語錄本上的縣革委公章,再偽造證件,搞投機倒把活動。我處根據黨的政策,以為情節嚴重,所以特將扣留現金沒收150元,給予批評教育。妥否?請考慮為盼。

【筆者的話:】你看,本是做活,做木工活,在這裏已經成作案。與當地人的物物相換,也已經成了拉攏腐蝕幹部的罪惡行徑。跟老師要了一本毛XX語錄,竟然成了搶劫,不僅搶劫,而且還推理為他要利用語錄上的公章偽造假證件,好搞投機倒把活動。因此,他的錢就該扣留沒收。這便是當時的邏輯,可笑嗎?可笑,卻又是這麼一本正經。

七、處理結果



12月29日,開具吳的市場違章案件處理卡片。罪名:無證手工業,走私行賄,偽造證件,認識不好。處理結果:對該批評教育,沒收非法現金150元。

12月31日,開具張的市場違章案件處理卡片。罪名:非法流竄,偽造證件,認識一般。處理結果:對該批評教育,沒收非法款100元。

【筆者的話:】這兩個農民,在外做工近5個月時間,辛辛苦苦,戰戰兢兢,夢想著掙一點錢來維持生活。誰想到,最後的結局竟是這樣:錢被扣了,交生產隊的沒了,這就意味著掙不到工分,沒有工分,年底結算時又得虧很多。想掙錢,卻拉下一大堆飢荒,來年的日子更不知怎麼過。思及此,不由心內一酸。

文章來源:《炎黃春秋》200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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