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駕駛成2012年埃德蒙頓主要交通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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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月12日訊】加拿大埃德蒙頓市警方在週五的一個新聞發佈會上公布,數據顯示2012年半數以上的致命車禍是由於超速駕駛造成。去年共有29人死於車禍,49人重傷,其中57%起因於超速駕駛,35%是因為司機違規。

警官拉芒特(Gary Lamont)表示,埃德蒙頓警方在去年一年開出3萬多張超速罰單,有些司機的速度快得非常離譜。他說,“有500多張罰單是給超速50公里以上者開出的,都是強製出庭的案件。”

拉芒特在新年這天工作了3個小時間就開出64張罰單,而且“只針對超速20公里以上者”。拉芒特從事交通執法10多年,深感類似的事故對人的影響,“有人可能因為腦損傷永遠也離不開醫院了。”

去年七月,警方整理了駕駛員信息,並排出了埃德蒙頓100名最嚴重的超速駕駛者。十一月柯內特警長(Rod Knecht)呼籲省府立法拘捕過度超速者,因為他們對公眾造成重大威脅。

12月31日剛過午夜,一架拍照雷達捕捉到一輛Nissan Altima以超過限速61公里的時速通過105 St和97 Ave。1月3日晚,一輛卡車被測速雷達拍到以超過限速66公里的時速在Gateway Blvd和Ellerslie Rd附近行駛。

柯內特警長現任阿爾伯塔省警察長官協會(Alberta Association of Chiefs of Police)會長,他表示將起草一項針對經常超速者的辦法,由省警察長官們在五月投票表決。目前安省、魁省和卑詩省的立法允許扣押超速車輛。

拉芒特還提醒司機這些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每個人的時間都很重要,但僅為早5分鐘到達目的地而殺人就沒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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