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1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11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已享公教人員保險、勞工保險等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能參加農保。
為避免重複享有社會保險資源,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農會會員、或年滿15歲以上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民,須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才可參加農保。但修正條文施行前,已參加農保而領有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不受影響。
國民年金保險民國97年10月1日開辦,為使制度轉銜更順利,修法新增規定,國保開辦後到97年11月27日前,具農會會員身分的農保被保險人,可自由選擇改參加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