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冤民中南海脫上衣告御狀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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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1月9日訊】(新唐人電視台朱智善採訪報道)2012年9月2日,河南省汝州市尚庄鄉馬寨村的王新勤、大峪鄉西坡村的樊品、寄料鎮觀上村的王梅英等冤民,在上訪屢遭非 法拘禁、構陷判刑情況下,到中南海用脫去上衣的方式「告御狀」求見中共領導人後被遣返汝州,27天後,在沒有通知家人到庭、沒有律師辨護的情況下被非法判刑。

王新勤、樊品、王梅英三人回到汝州后,隨即被地方汝州市公安以一事二罰處行政拘留失去自由,接著不經檢察院批准,將三人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逮捕。河 南汝州市人民法院,在不通知家屬、聘請律師的情況下,于脫衣告狀事件發生僅27天就作出刑事判決,王新勤、樊品被判兩年六個月徒刑,王梅英被判兩年徒刑。

無家人無律師 封閉開庭黑審判

王新勤的丈夫告訴本台記者:法院沒讓家人請律師,律師是指定的,什麼時候開庭也沒通知家屬,說是封閉式審案。

他說:「拘留證、逮捕證啥都沒給,我們要求探視也不讓見,判決書也不給我們。王新勤的判決書是我們跑關係,到看守所花錢探視才弄出來的。」

王梅英的丈夫表示:他和兒子都在外地打工,出事後一個月回到家才知道。「他們把我老婆抓起來不到15天就判了,到現在也不讓見人,太黑了!」

判刑過重 市委書記法院一手遮天

王梅英的丈夫指王梅英是替他的冤屈去喊冤的,但一次次進京問題得不到申訴,沒辦法,於是就想,到中南海喊冤或許能碰到清官解決問題。

他質疑說:「北京已經處理了,已經對王新勤、樊品、王梅英三人給予訓誡,也接收了他們的信件,為什麼汝州還要判刑?據法院的人說,市委書記李全勝非讓判2年,就是打擊報復! 」

按照中共當局《信訪條例》47條的規定,有輕微的違法,但沒有造成嚴重後果或影響,尚不夠治安處罰的行為,公安機關可以予以訓誡。

王新勤的丈夫表示,他對法官提到,從錄像資料看那個人不像王新勤,沒有脫衣行為,但法官卻說:沒有脫衣行為,有點脫衣的意思,「難道沒有脫衣想脫了就定罪嗎?我們是不服的,一定上訴! 」

三家冤案驚人雷同 公檢法為斂財做假案

當事人家屬分別介紹了三家人各自上訪的原因,卻發現三家人的冤情都是政府、公檢法勾結,幫助起訴人製造假證明、假材料,騙取錢財所為。

王梅英的丈夫向記者講述了他家的遭遇:他被非法刑拘了兩次,公安局讓他交3萬5千元人民幣做「司法鑒定」後說是給他徹訴,不再追究刑事責和法律責任人。

他說:「我給了,我也認可了吧,我跟對方也談妥了,讓他撤訴不再告我,我是駕駛員擔誤不起這時間。」

結果檢查院又去到他家裡,說發現是假鑒定。讓他有冤信訪告狀。

「告告告,又要了我6萬,到現在也沒給我翻案,也沒處理,現在又把我老婆判了2年。公檢法都很壞,本來是沒事的事都給你搞的很大,本來很好的小康之家,讓腐敗分子給一下子結搞亂了,有家不能歸了。」

據王新勤的丈夫介紹:他的事情本來是一起很平常的打架之事,對方連輕傷都沒有,公安局卻幫助對方做假鑒定,讓醫院開出假證明是輕傷,以故意傷害罪判他10個月徒刑,他說:「對方不用錢買通公安局能給辦嗎?現在證據我已拿到手了,我一定要上訴。」

樊品的兒媳講述了她婆婆樊品上訪的原因:那是09年房基地問題引起了糾紛,村裡有人買了土地蓋房子,樊品等村民不同意賣就上訪了,而蓋房人就將樊品等人打傷住了醫院,之後他們見勢不妙就將他們自己的兒媳懷孕的胎兒打掉,說是樊品他們給打掉的,冤枉樊品。

由於對方給派出所、法院、法醫等都送了紅包,開出了假鑒定把樊品二人判了刑,樊品二人不服,又重新做鑒定確認是冤案,才被釋放。政府辦錯了案應該道歉賠償,但政府一直不給處理,所以上訪,這次卻又再次被判刑。

當事人家屬一致反映現政府公檢法太黑暗了,他們表示,現在壓在老百姓頭上的大山就是以黨委書記為代表的,他們想抓誰就抓誰,他們想判誰就判誰,想判多少他 們說了算,我們非常憤恨!但我們老百姓又有什麼辦法呢?請媒體曝光此事,讓全世界觀注我們汝州的人權,希望家人早日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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