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郭朝河吉隆坡6日專電)印尼駐馬來西亞大使館不滿馬來西亞外國女佣代理協會(PAPA)自行宣布聘請印尼女佣仲介費數額,昨日發表聲明澄清最終收費仍需經過兩國政府共同定案。
大使館發表聲明表示,代理協會單方宣布聘請印尼女佣仲介費為8500令吉(約新台幣8萬2000元)並未經過兩國政府通過,因此這項宣布不合法,並斥責仲介費也不該由協會來宣布。
聲明解釋,雖然去年12月18日印尼總統尤多約諾與大馬首相納吉會面時,同意檢討女佣仲介費。後來馬印聯合工作小組和兩國女佣仲介會面,由他們建議合理價格,但至今還未有任何結果,而8500令吉也只是協會建議價。
聲明表示,馬印聯合工作小組目前共收到3份女佣仲介費建議,除了女佣代理協會外,還包括全國職業介紹所組織(PIKAP)及印尼人力資源服務協會(APJATI)。而聯合工作小組可能會在本月或2月份開會討論仲介費課題。
聲明強調兩國政府只是扮演協調角色,主要利益相關者是兩國的女佣仲介,因此若仲介認為女佣仲介費太低,就必須積極與政府溝通,並由政府宣布新價。
女佣仲介費課題已是兩國長久以來的燙手山芋,由於大馬聘用約13萬名印尼女佣,促使仲介費商機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