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輪姦案 被告挨控9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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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3年01月04日訊】(中央社記者何宏儒新德里4日專電)印度巴士輪姦案5名成人被告遭控9項罪名,主文33頁的起訴書含附錄逾1000頁,共列50名控方證人。

「印度時報」(The Times of India)今天報導,警方引用被害人、男性友人、兩人父母、多名警官、中央法醫科學實驗室(Central Forensic Science Laboratory)官員、薩夫達君(Safdarjung)和伊麗莎白醫院(Mount Elizabeth Hospital)醫生的證詞,及DNA(脫氧核醣核酸)報告,完成起訴書。

起訴書提交新德里沙克德(Saket)地方法院輪值法官葛羅佛(Surya Malik Grover),其中一共列出50名控方證人。警方尚未收到伊麗莎白醫院的驗屍報告,因此相關資料尚未呈堂。

本案6名被告中,包括巴士駕駛芮姆(Ram Singh)、芮姆的弟弟穆克什(Mukesh Singh),以及共犯健身房教練維奈(Vinay Sharma)、水果攤商巴萬(Pawan Gupta)、巴士服務員泰克(Akshay Thakur)等5人遭依9項罪名起訴。

這些罪名分別是非自然性行為、毀滅證據、企圖謀殺、意圖禁錮他人的綁架或誘拐、搶劫蓄意傷害、結夥搶劫、搶劫謀殺、共犯故意和預謀犯罪。5人最重可能求處死刑。

報導說,警方調查發現,本案經「預先計畫」,因此才會加入預謀犯罪的起訴罪名。

第6名被告因為是青少年而未遭起訴,他將在少年法庭受審。

起訴書由特別檢察官莫漢(Rajiv Mohan)製作。相關卷證密封,以免被害人身分曝光,並提請秘密審訊。審訊期間,莫漢與另1名特別檢察官克瑞希南(DayanKrishnan)將蒞庭。法官裁示5日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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