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保費 老闆也要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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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31日訊】二代健保系列報導 雇主權益篇(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31日電)二代健保102年元旦上路,雇主發放員工獎金或聘請外面顧問上課,雇主要繳補充保費,有的企業提前發放年終,省明年健保費。

部分公司企業,例如房屋仲介、壽險、汽車等行業銷售人員薪資結構為低底薪、高獎金,健保局將會比對雇主的人事支出與員工投保薪資的差距,人事支出超出員工薪資的部分,雇主要負擔2%的補充保費。

中央健保局指出,不僅是員工業績獎金、年終獎金,公、民營企業行號聘請外面的顧問、講師或演藝人員,前來演講、上課、表演,所發給的鐘點費與車馬費,如果會計帳目列為「薪資」時,雇主也是繳交補充保費。

衛生署健保小組估計,許多雇主將加班費、年終獎金、績效獎金、紅利名義,當成員工的薪水一部分,以便健保投保薪資「高薪低保」。預測二代健保上路後,高薪低保逃不掉補充保費,民營雇主1年要繳新台幣97億元,公營雇主28億元。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部分企業改以員工福利委員會名義,辦理員工進修、發放三節禮物禮券或代金、安排尾牙節目,雇主節省補充保費,健保局也表示這並不違法。

部分高獲利企業提前發放年終獎金,避免明年要繳健保補充保費;然而,衛生署指出,員工年終獎金提前入袋,併入所得稅,明年可能要多繳稅,不見得划算,雇主過了明年,不論何時發年終獎金,補充保費都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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