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8日電)李姓女子不滿田姓女子介入她的婚姻還產下一子,在Facebook貼訊息指「小三生三小」。台灣高等法院判李女拘役30日。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李女不滿田女介入婚姻還產下一子,去年6月間在自己Facebook(臉書)塗鴉牆上張貼田女母子的照片,指稱「姓田的臭三八」、「小三生三小」;田女提告。
法院一審認為,台語發音的「三小」是鄙穢之語,常用於貶抑或挑釁的場合,且Facebook若無特殊隱私設定,多數人都可看見,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李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李女提起上訴指出,「小三」不是國罵,她只是在自己Facebook宣洩情緒,告知朋友不要被第三者介入而受害,與公共利益有關,
高院認為,田女不是公眾人物,有無介入他人婚姻屬私德,無關公共利益。此外,田女警詢時也曾說,朋友看到訊息後都對她指指點點;高院駁回上訴,依加重誹謗罪判處李女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