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7日電)台聯立委黃文玲今天批評稅務獎勵金成為高官的私房獎金將提案刪除。財政部次長曾銘宗說,這是誤傳,沒有這回事。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黃文玲上午召開記者會表示,中華民國97年到101年度財政部編列關務獎勵金及稅務獎勵金共計新台幣8億1446萬6000元,102年度更編列1億6096萬6000元,但核發獎勵金的依據是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核發關務獎勵金作業要點,沒有法源依據。
她以賦稅署長為例,100年度可領獎勵金3萬9451元,台北市國稅局長更多可領17萬628元;委任5職等以下的科員,賦稅署的科員僅領9492元,台北市國稅局的科員可領7307元,換言之,官位愈高領得越多。
黃文玲說,查稅是國稅局人員的責任也是義務,卻在職務範圍內編列獎金自肥,稅務獎勵金已成為稅務單位高官的私房獎金,她將提案刪除相關預算,並要求以後不得再編列相關預算。
財政部次長曾銘宗上午在立法院前受訪表示, 這是誤傳,國稅局查帳有一定的規範進行相關的查稅,這是誤解,絕對沒有這回事。
他並指出,現在已經沒有查稅獎金,但有工作獎金,工作獎金非常少不是分給個人是分給機關。黃文玲說,財政部的說法避重就輕,不管給個人或機關,最後難道不是到個人手中嗎?這種獎金發放不符合公平正義應該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