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酒駕 運將遭求刑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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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5日電)潘姓運將於民國90年到99年間,3度酒駕遭判刑。他今年又3度酒駕,檢方偵查後,起訴潘男,3起酒駕案共求刑2年9月。

檢方表示,53歲的潘姓運將在今年8月因酒駕遭檢方起訴並求刑7月,他又涉嫌在今年11月23日晚間和朋友飲酒後,載客到中和區民享街。

起訴書指出,潘男載客後,於晚間9時20分左右,行經中和區國光街,逆向行駛對向車道,與騎乘機車3貼的陳男相撞,造成陳男和少女受傷,潘男當時酒側值達0.44毫克。

潘男於11月30日晚間7時,又涉嫌在今年第3度酒駕,他因不勝酒力,失控撞上停在板橋區廣和街附近的7輛機車,酒測達0.71毫克。

檢方查出,潘姓運將在民國90到99年間,3度酒駕遭法院判拘役55日到5月不等刑責,又在今年3度酒駕;檢方說,遭撞的陳男在開庭時得知潘男涉嫌多次酒後駕駛,當庭表示不願和解。

涉嫌酒駕撞人部分,檢方偵查後依公共危險和過失傷害罪起訴潘男,並求刑1年7月;酒駕撞機車部分,檢方則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潘男,並求刑7月。

檢方表示,潘男在今年8月酒駕遭檢方求刑7月,又在11月間2度酒駕,檢方審酌他不知警惕再犯,3起酒駕案,潘姓運將總共遭檢察官求刑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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