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圖利有標準非檢察官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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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2月19日訊】(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19日電)法務部次長陳守煌今天說,公務人員涉圖利被起訴有標準,不是由檢察官主觀認識去判斷。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上午審查10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質詢時表示,公務員受圖利罪與貪污治罪條例規範,檢察官動輒用圖利罪起訴公務員,這兩個法律能不能「二合一」,讓國家機器動起來?

陳守煌答詢時說,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不僅公務員,一般老百姓被起訴前,檢察官都要妥慎研究;對公務員被依貪污、圖利罪起訴,法務部有要求檢察官一定要仔細研究。

陳守煌表示,所謂圖利一定要明知違背法令授權的法規命令、職權命令等,才有所謂的不法,不是由檢察官主觀認識去判斷。

他說,圖利罪在起訴前有一個審核表,載明被起訴人到底是圖什麼利、不法在哪裡、違背什麼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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