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13日訊】 (美国之音電)
今天我們要講的美國習慣用語是:burn the midnight oil。Burn就是燃燒,midnight是半夜,oil就是油。 Burn the midnight oil就是深夜還在學習或工作,也就是開夜車。
我們來舉一個例子,這是一個理工科學生在說,他認為在所有的必修課中物理課最難。
例句-1:The hardest part is the physics requirement. I can do the engineering sections and computer science and chemistry, but physics is almost impossible. Whenever you see me burning the midnight oil, you’ll know it’s the physics that’s keeping me up.
這個學生說:最難的是物理。 機械、電腦和化學課我都能對付,可物理幾乎就是不可能學會的。不管甚麼時候你看到我開夜車,你就知道我一定是為了物理課。
美國大學生,和其他國家的學生一樣,都有熬夜的習慣。 有的學生挑燈夜戰是因為功課多作不完。但也有許多學生或年輕人就是喜歡晚上唸書或活動,早上起得很晚。
根據記載,burn the midnight oil這個習慣用語是在1635年開始使用的。 當時還沒有電燈,所以人們要熬夜都得點油燈。這才出現了burn the midnight oil這個說法。雖然人們早就有了電燈,不過burn the midnight oil這個習慣用語至今還很流行。
******
下面我們再來聽一個例句。這是一位律師在說他的工作經常會迫使他熬夜:
例句-2:Normally I get home from work at 6:30 and then after dinner I’ll often work until 9 or 10. However, when I’m in the middle of a court case or in the lead up to it, I’ll often need to burn the midnight oil in preparation.
這位律師說:我通常六點半下班回家, 吃過晚飯之後我經常要工作到九、十點鐘。 但是在一個案件正在審理期間或是在開庭之前, 我經常要熬夜作準備。
美國人經常需要律師,因為訴訟案很多。但是美國的律師總的說來給人們的印象並不好。在人們心目中,律師都很有錢,因為他們收費很高﹔他們口若懸河,能把白的說成黑的。儘管如此,人們在必要的時候還離不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