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願:改革開放讓中國實現民主自由了嗎?(下)

【新唐人2012年12月7日訊】

跛腳的改革開放不但不可能給中國帶來真正的民主,同樣也不可能給中國帶來真正意義上的自由。

誠然,改革開放後的大陸民眾,擁有了一些毛時代所不曾擁有過的權利,一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現在不但敢想,而且可以放心大膽地去做了。

比如,毛時代大陸人沒有穿衣的自由,統一著毛式中山裝,一律灰色或綠色。改革開放後國人穿衣著裝則越來越開放,尤其是今天,穿奇裝異服非但不會被禁止,而且成了被鼓勵的消費新潮。

又如,毛時代百姓連談戀愛都要向「組織」請示彙報,戀人在公眾場合公開拉手,被視為資產階級的腐朽意識和生活作風,改革開放後對於這種事「組織」上一般就不管了,年輕人高興怎麼談就怎麼談,別說在公眾場合手拉手,就是在大庭廣眾之下接吻擁抱,黨今天也不會干預。在許多城市,甚至連色情行業都成了被官方默許的經濟增長點。

再如,毛時代只允許公有制存在,私有財產被視為「萬惡之源」,商品經濟被當作「投機倒把」遭到嚴禁。改革開放後整個倒了個個,商品經濟成了「香饃饃」,不但私營經濟受到官方的青睞,連私有財產最終也修成「正果」,寫入了憲法。

顯然,類似的變化還可以列出一長串。有人甚至覺得,今天的中國人幾乎沒有什麼不自由的,幾乎沒有什麼是想幹而不能幹的。面對國際輿論,中共更是拍著胸脯信誓旦旦地宣稱,改革開放30年是中國「人權發展的最好時期」,大陸人民如今享受著前所未有的「充分自由」。但是,如果深究一步的話,我們就會發現,這些自由其實既不是人們期盼獲得和理應屬於他們的自由的全部,更不是這些自由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部份,充其量只不過是謀取財富和享受財富的自由,說得通俗些,也就是掙錢花錢的自由。

那麼,什麼是人類最基本最重要的自由權利呢?那就是聯合國通過並頒佈的《世界人權宣言》中所明確規定的,「不得因一人所屬的國家或領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國際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的,也就是人人都應該享有的言論自由、思想(包括信仰在內)自由和集會結社自由等權利。它們之所以構成人類自由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部份,是因為人區別於動物最根本的標誌在於人是有思想和精神的高級生命,擁有、表達和傳播屬於自己的思想和精神不但是「普通人民的最高願望」,也是維繫人類尊嚴的根本所在。

《世界人權宣言》並且分別對這些自由的具體內容做了詳盡的闡述,指出「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權利;此項權利包括改變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秘密地以教義、實踐、禮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第十八條)。」 「人人有權享有主張和發表意見的自由;此項權利包括持有主張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過任何媒介和不論國界尋求、接受和傳遞消息和思想的自由(第十九條)。」 「人人有權享有和平集會和結社的自由(第二十條)。」與此相關的自由權利還包括「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第五條)。」「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權由一個獨立而無偏倚的法庭進行公正的和公開的審訊,以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並判定對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第十條)。」

不幸的是,儘管改革開放已經搞了30多年,但中國人民理應擁有的這些最基本最重要的自由權利卻依然與他們無緣。如果說在毛時代,大陸公民從來不曾擁有過真正意義上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和集會結社自由,理應屬於他們的這些權利始終為中共所扼殺和踐踏的話,那麼到今天為止這種狀況不但沒有改觀,在某些方面和某些時段甚至還有過之而不及。

不錯,今天的中國人是有了掙錢花錢的自由,但他們有以信仰自由為標誌的思想自由嗎?依然沒有!法輪功和家庭教會在大陸的遭遇就是兩個最典型也最有說服力的證據。

法輪功(又稱法輪大法)雖然不是宗教,但與傳統正教相似,也是一種建立在有神論基礎上的精神信仰。他教導修煉者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時時處處努力做一個好人,一個比好人更好的人。凡真心修煉法輪功者,不但身體越來越健康,而且道德水準不斷提高,精神風貌煥然一新。他們在社會上恪守公德,助人為樂;在單位裏,兢兢業業,勤奮工作;在家庭中尊老愛幼,和睦相處。不僅如此,法輪功修煉者在做好本職工作外,對政治不感興趣,不但不參與政治,而且把對政治和權力的執著看作是橫在修煉道路上的一大障礙。大量事實表明,法輪功在大陸的迅速傳播,既使修煉者自身的道德水準得到了明顯提高,也有力的穩定了社會,帶動了整個民族精神文明的回升,完全稱得上是與國與民與己有百利而無一害。然而,這麼好的功法,小雞肚腸的獨裁者江澤民卻容不得他的存在,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1999年,他公然逆天而行,顛倒黑白,捏造罪名,將法輪功打成所謂「邪教」 予以取締,並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大肆進行非法鎮壓和迫害。據不完全統計,自1999年以來,大陸至少有10多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數千人被迫害致死。

被中共當做邪教鎮壓的還有家庭教會。據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前些年的調查,在大陸50萬家庭教會信徒中有23,686人曾被拘捕過,4014人被判勞改勞教,129人殘害致死,208人致殘,997人被監視,1545人至今被迫逃亡,兩萬多人挨過打,一萬多人被罰款(最少的是罰5角,最多的罰80多萬),而終日惶恐不安,聚會像做小偷似的是全部的50萬信徒。

同樣,今天的中國人有言論自由了嗎?也沒有!改革開放後,中共不但相繼發起了「清除精神污染」、「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等政治運動,用行政手段打壓不同政見,更採取法律和暴力手段,將眾多公開批評當局,傳播獨立思想的知識份子和普通民眾非法判刑勞教,關進監獄,百般摧殘。

近年來,中共對言論自由的壓制還出現了一種引人關注的新現象:跨省追捕。

隨著大陸網路的發展和公民意識的覺醒,如今有越來越多的中國線民在網上發帖,揭發時弊,批評政府,表達民意,但一些地方政府卻對此惱羞成怒,利用手中的權力對身處另一省份的發帖者公開跨省進行抓捕,嚴重侵犯了他們的言論自由。

如身居上海的青年線民王帥在多次舉報無果後,於2009年2月12日上網發帖,揭露河南靈寶市政府2008年5月違法「租」用大王鎮農地28平方公里,約3萬餘農民將因此失去土地。不料竟然因言獲罪,3月6日靈寶市網警跨省來到上海將其抓捕。與此類似的是,2011年8月16日,在上海工作的江蘇睢甯人高國龍因在網上發帖批評睢寧法院的執行工作,被家鄉的兩個法官帶隊將他從上海抓回睢寧。此後,睢寧法院以誹謗他人的罪名對其處以拘留15日並罰款1萬元。

那麼,當今的中國人有集會和結社自由了嗎?同樣沒有!改革開放30年多來,大陸當局對民間社團的扼殺,對民眾集會遊行示威的打壓可以說從來就不曾間斷過。上世紀末中國民主黨的遭遇和剛剛發生的什邡事件就是具有代表性的兩個事例。

1998年6月,借美國總統克林頓訪華之機,一些大陸民運人士開始籌建中國民主黨。該黨宣稱主張多黨憲政民主,主張自由公正普選,主張實現中國公平和自由,追求與主張用和平、漸進的方式改變政府,同時承認人民有選擇暴力革命的手段來改變政府的權力。江澤民對此極為震怒,惡狠狠地說:「近來有一個動向,就是國內外的敵對分子相互勾結,策劃所謂‘合法組黨’,或者打著什麼別的旗號搞組黨的政治圖謀,實際上是想在中國搞出一個與共產黨分庭抗禮的反對黨,最終推翻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對他們的這種政治野心,我們要保持高度警惕,一有風吹草動,必須立即制止在萌芽狀態,必須堅決徹底地粉碎他們的這種企圖,切不可心慈手軟。」於是,克林頓剛一離開中國,中共當局便立即對組建中國民主黨的人士進行打壓,多名參與者被非法判刑,其黨總部流亡到美國,活動也由公開轉移到半地下。

今年7月1日,四川什邡市群眾因不滿宏達鉬銅專案對當地環境的負面影響,紛紛集會遊行,以示抗議。事件發生後,什邡市政府派出大量員警、武警、特警官兵前來「維穩」,向遊行示威的群眾發射震撼彈和催淚彈,甚至對抗議者揮舞大棒,大打出手,導致多人受傷。7月3日,什邡公安局又發出通告恐嚇市民,「凡正在通過互聯網、手機短資訊和其他方式煽動、策劃或者組織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者,必須立即停止違法活動,並自行採取措施消除影響。否則,一經查實,將依法處理。」通告還勒令「凡煽動、策劃、組織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或打砸搶的人員,三天內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此後,有27名遊行示威者被當局作為「涉嫌違法犯罪人員」予以強制帶離。

退一步說,即便是改革開放時代中國人民所獲得的掙錢花錢的自由,也並不是中共恩賜給他們的,而是本來就應該屬於他們的,但卻被中共強行剝奪了許多年,直到今天才不得不歸還給了他們而已。更重要的是,中共之所以把這些無礙其專制統治的自由權利暫時歸還給人民,決不是真地為了讓人民過上自由自在的有尊嚴的生活,而是為了在變化了的新形勢下,以此迷惑和麻醉人民,以便更好地扼殺那些對人民來說更為基本更為重要,同時又勢必會動搖其專制統治的自由權利。

說得更明白些,生活在今日大陸的中國人,只要你不去觸犯中共的獨裁統治,乖乖地老老實實地聽「黨的話」,做一個中共眼中的良民或順民,你有的是掙錢花錢的自由,想怎麼掙怎麼花都行;反之,誰要是觸犯了中共的獨裁統治(注意,觸犯與否的標準完全是由中共一手制訂的,而不取決於當事人的意志),誰要是敢於公開批評和反對中共,誰要是不乖乖地老老實實聽「黨的話」,敢於公開堅持自己的獨立選擇,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誰要是不願做一個中共眼中的良民或順民,誰就必定要受到中共的殘酷鎮壓和迫害,甚至連掙錢花錢的自由都會因此被剝奪。

試想,這種殘缺的畸形的自由能算是真正的自由嗎?

改革開放以來,中共不但無意啟動真正意義上的政治改革,還政於民,引領中國邁向民主自由的新天地,而且一而再再而三地鎮壓中國民眾對民主自由的追求。

大體上說,這30多年中,中國大陸先後湧現過三波源自民間的民主運動浪潮,每波浪潮都無一例外地遭到了中共的無情絞殺。

第一波浪潮是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以北京西單民主牆為代表的民主牆運動。

1978年底,有人在北京西單東北角的牆上開始張貼大字報和小字報,「在思想上要求自由和解放,在政治上要求民主、人權和法治」。民主牆前還出現了自發組織的「民主討論會」。之後一些民間團體將自己製作的刊物貼在西單牆上或散發給來往群眾,一些外國媒體也趕來採訪,這使西單民主牆有了國際影響。與此同時,在上海、天津、武漢等其他城市也出現了與其遙相呼應的聲音。這樣,很快便形成了一個以西單民主牆為代表的民主牆運動。

這期間,北京工人魏京生先後在西單民主牆上張貼了兩張大字報——《第五個現代化:民主與其他》和《要民主不要新的獨裁》,明確提出:中國人民要現代化,首先必須實行民主,把中國的社會制度現代化。沒有這第五個現代化,一切現代化都不過是一個新的諾言。四個現代化都屬於物質條件,如果政治不實行民主化,這些物質條件不可能順利發展,或將畸形發展,就像德國、日本一樣,並非百姓之福。他更直言不諱地指出,鄧小平的行為已表明他要搞的不是民主,他所維護的也不再是人民的權益,他正在走的是一條騙取人民信任後實行獨裁的道路。而「任何形式的獨裁和專制集權主義都是人民最直接、最危險的敵人。」魏京生的這些觀點引發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和共鳴。

民主牆運動興起的初期,鄧小平等人為了利用民意和社會輿論向黨內保守派施壓,為自己最終執掌最高決策權增加政治籌碼,曾一度對其公開表示支持。但此後不久,當鄧在中共11屆3中全會上如願以償地執掌了最高權力之後,眼見民主牆運動的鋒芒直指中共的專制制度和他自己,態度隨之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由過去的支持迅速轉為否定。在這種背景下,轟轟烈烈的民主牆運動很快便被中共鎮壓了下去,民主牆遭到取締,魏京生等人被判刑。

第二波浪潮是興起於1989年的89民主運動。

始於當年4月15日,終於6月4日,由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去世引發的這場民主運動,雖然發起者和主體是大學生,但參與者包括了社會各個階層,堪稱是中國歷史上規模最大的民主運動,也是持續時間最長、波及範圍最廣、參與人數最多的一次全民運動,被當時西方媒體稱作「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最重大的歷史事件」。在這次運動中,北京大學生不但旗幟鮮明地喊出了「反腐敗、要民主」的口號,而且向中共當局提出了7點要求:「1、重新評價胡耀邦的作為,肯定其對於民主、自由、寬鬆、和諧的觀點。2、承認清除精神污染和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運動的錯誤,對於蒙受冤屈的知識份子給予平反。3、國家領導人及其家屬年薪和一切形式收入的訊息應向人民公開,借此表明政府反對貪腐的決心。4、解除報禁並允許民間創辦報社,停止新聞檢查制度並施行言論自由。5、增加教育經費並提高知識份子的待遇。6、取消北京市政府所制定的限制示威遊行的「十條」規定。7、要求政府領導人就政府錯誤向全國人民公開檢討,並透過民主形式對部份領導人展開改選。」對此,中共當局不但不予以回應,而且公然於光天化日之下出動坦克,使用國際上禁止使用的開花彈,在北京街頭和天安門廣場開槍射殺愛國學生和市民,製造了震驚中外的六四流血慘案。事後,當局更展開政治清洗,槍斃、逮捕和通緝運動參與者,一時間白色恐怖遍佈全國。

中共對大陸民間民主運動的一次次無情絞殺,把一個專制獨裁者的頑固本性在全世界面前展現得可謂淋漓盡致。不過,誰今天要是批評和指責中共還死抱著專制的衣缽不放,繼續與民主自由為敵的話,它必定會跳起來義正詞嚴地進行反駁,顯出一臉被人誤解的無辜和憤怒。一些天真的人還真被這種架勢給蒙住了,以至於開始疑惑是否應該重新定義今天的中共。

不錯,與毛時代相比,改革開放後中共對待民主自由的策略確實有明顯變化。畢竟今天的世界已經進入了一個全球化的新時代,人類對民主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愈發強烈,越來越多的國家和民族加入了民主自由的大家庭。不言而喻,誰要是再明目張膽地逆時代潮流而動,赤裸裸地與民主自由對抗,不但在國際社會上無法立足,而且勢必會遭到本國人民的吐棄。為這種時勢所迫,骨子裏極端敵視民主自由的中共,也精明地擺出了一副積極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態,利用各種場合不停地上演民主秀、人權秀,試圖以此改變其專制惡魔和人權打手的一貫形象,贏得國際社會和海內外華人的好感。

為了擺出一副積極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態,從鄧小平、江澤民到胡錦濤,無一不把民主掛在嘴上。鄧小平的名言是:「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社會主義愈發展,民主也愈發展。」江澤民承諾:「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實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是我國政權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胡錦濤說得也很動聽:「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我們黨始終不渝的奮鬥目標。」

為了擺出一副積極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態,中共於2005年首次發表了關於民主建設的白皮書——《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毫不臉紅地為自己塗脂抹粉,謊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正在不斷健全、完善和發展。自20世紀70年代末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中國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同時,堅定不移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中國的民主制度不斷健全,民主形式日益豐富,人民充分行使自己當家作主的權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正在與時俱進,不斷呈現蓬勃生機和旺盛活力。」

為了擺出一副積極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態,中共從毛時代的拒絕和批判人權轉向在表面上公開承認和肯定人權。1997年中共十五大將「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了黨代會報告,2004年第十屆中共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把「尊重和保障人權」寫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共並聲稱這標誌著自己已經明確把「尊重和保障人權」作為了治國的根本理念和重要任務。

為了擺出一副積極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態,中共積極「與國際接軌」,調整人權外交戰略,主動出擊參加國際人權活動,包括與國際人權條約機制的合作、與聯合國人權機構的合作、參與國際人權對話和人權交流等。截止2011年,中國已先後加入了包括《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在內的27項國際人權條約。

為了擺出一副積極推行民主自由的新姿態,中共還相繼推出了一些無足輕重、不痛不癢的政改措施。比如,把所謂選舉民主與協商民主結合起來,即「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在個別省份差額選舉省委常委,以及在地市黨政正職選任中實行「公推票決」等。再比如,實行城鄉「同票同權」,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加強與群眾的密切聯繫」,提高一線人大代表的比例;人大代表的候選人在選舉委員會的組織下可以與選民見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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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這樣的民主秀、人權秀不但層出不窮,而且也確實吸引了一些人的眼球。然而,中共的本性歷來都是說一套做一套,在民主自由的問題上也不例外。一些天真善良的人恐怕不會想到,當中共一邊在台上聲情並茂地表演著如何大力推進民主自由時,一邊卻在台下一如既往地扼殺和踐踏著民主自由,其血腥殘暴可以說一點也不遜於毛時代,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毛時代再血腥,也不曾公開出動坦克,使用國際上禁止使用的開花彈,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槍殺鎮壓爭取民主自由的愛國群眾。毛時代再殘暴,也不曾將成千上萬的修煉人投入監獄進行慘絕人寰的迫害,甚至活摘他們的器官,將數千人折磨致死。

換一個角度看,一個國家的民主自由發展到什麼程度,不在於它的政府說了什麼,而在於它實際做了什麼。有興趣的人不妨查一查歷史,把中共與以往的中國統治者做一番對比,那時你便會吃驚地發現,中國今天的民主自由現狀不但遠不如民國時代、北洋政府時期,甚至比一百多年前的晚清都差了一大截。這還不夠諷刺嗎?!

一言以蔽之,改革開放帶給中國人民的絕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民主自由,充其量不過是一場場裝點門面的民主秀、人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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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引自《鄧小平文選》第2卷,第162-163頁。

注2:引自《鄧小平文選》第3卷,第241頁。

注3:即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簡稱「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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