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30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劉世怡台北30日電)前和信醫院醫師黃麟傑不滿大陸女友劈腿痛下殺手,法院依殺人等罪判刑11年2月。但檢方認為判刑過輕,擬提起上訴。
士林地檢署發言人顏迺偉今天表示,檢方當初起訴黃麟傑求處無期徒刑,但法院僅判處11年2月徒刑,將等收到判決書後,審酌院方判刑刑度理由,再決定提起上訴。
士林法院判決指出,黃麟傑民國96年間在中國大陸大連認識女服務生秦亞楠後展開追求,交往期間兩人多次幽會,黃男陸續匯款,給秦女買房、開店,陸續付出新台幣數百萬元,又送筆電和名牌包,但黃麟傑後來發現秦女另結新歡而萌生報復念頭。
黃男98年12月間,帶著鎮靜劑等飛往中國大陸,藉口約秦女見面,再以鎮靜劑迷昏對方發生關係,後來用毛巾塞口,使對方窒息而死。
法官認為,法官認為,黃麟傑身為高級知識分子,因不滿人財兩失萌生殺機,懸壺濟世的醫師還利用醫學知識和取得管制藥品的管道殺人,犯後態度不佳,但審酌他賠償秦女家人500萬元和解金,對方也表明不追究刑責。法官依殺人等罪判處11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8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