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訊】(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7日電)金管會今天說,壽險業資金是長期性資金,要有長期穩定報酬,才能支付保戶的保險給付,保險局對壽險業投資有嚴謹要求。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法委員黃文玲下午在立法院舉行「土地正義與居住正義」公聽會,中華人權協會賦稅人權委員會主任委員林天財表示,壽險業用消費者保費四處掠地,房價節節高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管理措施治標不治本,應從保險法限制保險業投資不動產。
林天財說,以民國101年度公開資訊看,台灣人壽、富邦人壽、國泰人壽、中信人壽與南山人壽加起來有至少新台幣700億元在炒作台灣土地。用消費者保費炒地,卻導致人民買不起房,是否應導正這樣的不公平?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也說,壽險業者藉保費炒作土地,有沒有不當得利?有沒有返還給保戶?
金管會保險局主任秘書施瓊華表示,壽險業資金是長期性資金,須獲取長期、穩定報酬,才能在未來支付保戶的保險給付。由於國內長中期投資工具不多,不動產是壽險業涵蓋收益項目。95到101年整體保險業不動產投資,約在保險業可運用資金的4%左右。
施瓊華說,最近保險業投資不動產也有相關新措施,提高壽險業投資不動產的最低收益率為2.875%,保險局鼓勵壽險業資金導入公共建設,希望透過一些規範將資金引導到公共利益;對壽險業投資不動產也有嚴謹要求,希望壽險業資金進出不要影響不動產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