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高法下令重審 醫保法再受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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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27日訊】應歐巴馬醫保法訴訟者的要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週一下令第四巡迴上訴法庭,重新審查這一法案中關於“強制醫保”的條款是否合乎憲法。

自由大學曾和其他團體向醫保法中關於“個人強制醫保”的條款發起訴訟,但最高法院今年6月裁定,這些條款是合乎憲法的,從而推翻了這起訴訟。

後來自由大學要求最高法院,重新審議醫保法中關於僱主支付醫保,以及涉及避孕藥的強制規定,說該法院6月份的裁決並沒有解決這些問題。週一,最高法院接受了這一請求,下令第四巡迴上訴法庭聽取關於這些條款的辯論。

醫保法關於“個人強制醫保”的條款,要求個人必須購買醫保,否則將面臨罰款。關於僱主的強制條款,則要求擁有50名以上全職僱員的企業,為僱員們支付醫保,否則也要面臨罰款。自由大學認為,這一條款是違憲的,因為國會設立這些規定超越了職權。

該大學表示,這兩項條款都違反了憲法中關於信教自由的權利。關於僱主的強制條款違憲,是因為關於避孕藥的強制規定。這一規定授權美國政府要求宗教組織,把計劃生育包括在其醫保計劃中,這包括避孕藥物和設施。而“個人強制醫保”的條款則要求個人為流產支付保險。

第四巡迴上訴法庭可能會在明年春天,就此案聽取口頭辯論。自由大學希望最終能在最高法院面前扭轉這一訴訟。如果第四巡迴上訴法庭推翻了訴訟,它將給予該大學一個機會,再次向最高法院申訴,讓醫保法接受另一次法律檢驗。

新唐人記者韋青一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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