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友設局 還17萬搶30萬

【新唐人2012年11月17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17日電)鄭姓男子收了友人的欠款後立即遭搶。警方深入追查,發現搶匪就是剛剛還款的林姓男子設局佯裝還款,卻慫恿他人持槍搶劫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今天宣布偵破發生在10月中旬的搶案,鄭姓被害人與林姓友人相約在永和區,收取現金新台幣17萬元欠款後,立刻遭人駕車持槍搶劫身上的30萬元。

警方以證人身分通知林男協助調查時,發現林男疑心虛由律師陪同,供詞避重就輕,與被害人說詞有出入。

警方調閱通聯紀錄,發現案發前林男多次與凌姓男子聯繫,搶案當天凌男人也在台北,駕駛與作案同款的黑色轎車到搶案發生地點附近停車場,更換車牌後涉嫌犯下搶案。

警方16日分別至台中市及新北市永和區將凌嫌、林嫌拘提到案,查出林嫌因覬覦有生意往來的朋友鄭男經常身懷鉅款,涉嫌設局佯裝還款後,再由同夥凌嫌出面持槍強盜被害人。

凌嫌坦承,因積欠林嫌酒帳,林慫恿他共同搶劫,並以偷來的車牌犯案。林嫌則全盤否認,辯稱是凌嫌獨自犯案。

警方依現場監視器畫面及凌嫌供述跡證,指向共謀犯案,詢問後今天依搶奪、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將兩人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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