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4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蔡沛琪台北14日電)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陳玉珍涉貪污案遭收押,她對裁定結果不服,委託律師提起抗告,台灣高院最快明天開庭裁定。
檢方指出,承辦檢察官12日以被告身分傳喚陳玉珍,召開偵查庭,律師郭學廉等人為陳女辯護,但檢方審酌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被告的辯護人得在場,但有事實足以證明有串證之虞,得限制或禁止」,因此,檢察官當庭諭知要求郭男離場。
特偵組今天首次提訊在押的陳女,郭男也因此並未到場為陳女辯護。檢方指出,郭男目前仍是證人身分。法界人士指出,依刑事訴訟法,郭男應可律見陳玉珍,但有限制。
辦案人員透露,日前已向板橋地檢署調閱陳玉珍當年經手的全部賭博案件,分析比對發現許多案件處理「異常」,找來板橋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及主任檢察官林(吉吉吉)慧一同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