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8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8日電)遞補的高雄市議員李蕙蕙被控當選無效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宣判,認李蕙蕙同意、容認樁腳賄選,判決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前高雄市議員曾水文因當選無效判決定讞,被解除議員職務,依據選罷法規定同選區的「落選頭」李蕙蕙可遞補缺額,於今年初宣誓就職。
不過,李蕙蕙也被控在高雄市議員選舉期間,為求順利當選,授意或同意樁腳董姓男子以每票新台幣500元賄選,被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李蕙蕙主張,未有任何行賄或授意行賄的事實,原告所主張先前已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處分不起訴,縱使董男有個別賄選的事實,也與她無關。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董男曾任李蕙蕙的助理,也是李蕙蕙配偶的好友,且結識已久,非泛泛交情,有同意或容認董男於選舉期間為被告行賄之舉,判決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