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路之狼落網 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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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1月0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6日電)花蓮警方今天逮捕通緝犯「攔路之狼」邱姓男子。台中地檢署晚間以他涉重罪、有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邱男因涉台中地區機車搶奪案及公共危險等罪,台中地方法院在今年6月間判處徒刑1年,又因涉及妨害性自主等案,分別被台中地檢署及台中地院通緝在案。

另外,邱姓男子曾在大台北地區犯下多件性侵案,今年出獄,依法應向苗栗縣警局婦幼隊報到,今年5月間失聯,經苗栗地檢署在10月發布通緝。

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接獲線報,今天凌晨在花蓮縣壽豐鄉山區逮捕邱男,邱男指因身負多件刑案,不敢向警方報到,才藏匿山間,以打零工維生。

花蓮警方將邱男解送台中地檢署,檢方晚間複訊後,以邱男涉嫌重罪,且有串供之虞,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地院漏夜開庭審理,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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