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5日訊】(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5日電)衛生署台北醫院志工張王明珠病逝,家屬依她生前遺願捐贈器官,透過皮膚與骨骼,將大愛延續人間。
台北醫院社會服務室今天表示,張王明珠的兒子民國94年在新莊車禍意外身故,家人也依照遺願捐出眼角膜,是台北醫院器官捐贈首例。
張王明珠擔任台北醫院志工隊長期照護組組長,民國100年獲全國衛生保健志願服務慈心獎的德馨獎,當時已經當17年志工的張王明珠還說要一直服務下去,直到做不動。
張王明珠今年10月31日病逝,她的丈夫強忍悲傷說,能捐的器官都要捐出去,但因腦幹出血只能捐贈皮膚和骨骼。她女兒表示,母親常說幫助人就是快樂的事情,在醫院服務人群,是大愛無私、豁達樂觀的人。
院方說,張王明珠器捐幫助更多人,讓愛延續,是志工表率,將持續協助家屬處理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