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5日訊】(中央社墨西哥市4日法新電)墨西哥電信公司iFone在商標戰中擊敗蘋果公司的iPhone,這下蘋果可能得支付賠償金。
iFone公司在聲明中指出,iFone在2009年考量公司名稱與蘋果智慧手機名稱發音相似引發混淆,因而對蘋果提告,蘋果試圖捍衛iPhone名稱,但遭法院否決。
蘋果iPhone於2007年打入墨西哥市場,而墨西哥電信服務和系統商2003年註冊登記iFone名稱。
聲明指出:「這是蘋果第3度敗訴,顯示法律上不爭的事實:iFone絕對有權利使用自身品牌。」
iFone委任律師加拉特(Eduardo Gallart)昨天告訴「千禧日報」(Milenio daily),蘋果必須為使用iPhone名稱賠償墨西哥iFone公司。
目前尚未敲定賠償金額,不過加拉特說,法律在這類違法情事上,設定賠償比例下限為服務銷售金額的40%。
目前尚未取得蘋果公關部門回應。(譯者:中央社張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