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29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9日電)擔任工程師的梁男在火車上2度強行撫摸少女臀部和大腿,被逮後以新台幣8萬元和解。板院審理後,判他1年徒刑,緩刑4年。
板橋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39歲、擔任機電工程師的梁男在民國99年12月6日早上,從桃園火車站搭乘前往台北的電聯車。
梁男當時見車廂內人潮擁擠,便趁機偷摸未成年少女的臀部和大腿外側,時間達2到3分鐘。穿著學校運動服的少女因車廂空間擁擠無法閃避,遭梁男猥褻得逞。
判決指出,梁男隔天在同一地點,搭乘前往台北的自強號,途中見昨天那名少女獨自站在走道上,他以背包作為遮掩,再度偷摸少女臀部和大腿外側。
判決表示,這名少女因前一天遭猥褻,當天便由阿姨陪伴搭車,少女見梁男又毛手毛腳,便傳簡訊告知同行的阿姨,阿姨隨即鳴哨制止,警方在據報後趕到現場逮捕梁男。
梁男在審理時,對犯行坦承不諱且以新台幣8萬元和家屬達成和解。板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等罪嫌,判決梁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