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假車禍詐財 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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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3日電)李姓男子與曾姓男子自98年起在中市製造多起假車禍,向汽車駕駛人詐騙賠償金。台中地檢署今天依詐欺罪起訴2人。

台中地檢署起訴指出,40歲李男與50歲曾男,兩人自98年至今年4月間,由李男騎機車搭載曾男,或李男單獨騎機車,製造假車禍手法,讓汽車駕駛誤以為是自己駕車不慎,撞傷李男等人。

起訴書說,李男及曾男共犯下6件假車禍案件,有3名汽車駕駛人交付新台幣300元至500元不等,另有3名汽車駕駛人堅持報警或不願交付財物,李男等人心虛離去而未得逞。

曾男坦承參與其中1案,李男僅坦承犯下其中2件未得逞案件,指稱另4案並非他所為。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將李男及曾男2人依詐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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