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機制不彰 監院糾正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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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10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5日電)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李炳南等人提案,針對都市更新制度未建立政府、地主和業者間良好協商機制及信任平台,糾正內政部。

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召集人洪德旋上午在監察院記者會表示,監察院至少接到15個都市更新陳情案,政府、地主和業者三方缺乏信任是最大問題,造成都更成效不彰,本質扭曲;委員會因此通過監委李炳南、劉玉山和黃武次提案,糾正內政部。

李炳南指出,監委針對都市更新制度通案性調查後,認為內政部有3點疏失,包括未積極推動建立有關都市更新私權爭議案件的法院外仲裁機制和非營利、非政府組織,提供政府、地主和業者間的對話平台,「放任爭議未決」。

李炳南說,現行的都市更新以民辦為原則,公辦為例外,不只無法落實增進公共利益,也造成私人利益衝突糾紛不斷,內政部未就現行都市更新推動方式的缺失積極檢討謀求改進。

此外,李炳南表示,都市更新地區或更新單元的劃定,涉及私有建築物的拆除,對人民財產權有重大影響,更新認定標準和程序應有具體法律或授權命令規範。

糾正內政部是否與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有關?劉玉山和李炳南表示,調查未針對個案,是對都市更新推動進行制度性、通案性檢討。

不過,李炳南指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多數決」機制、地主表達同意與否的規定,相較國外制度,現行法規有欠周妥,無論在「文林苑」案或其他都更案,都是關鍵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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