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5日訊】香港十一國殤日撞船慘劇,造成38人死亡,而且大部分都是遇溺而死,肇事船長至今沒有對外交代。對此,有香港專家分析,今次死傷慘重的關鍵在於兩船的船長違反海事規則,而且肇事船長應停船救人。
有40年航海資歷的香港船藝學會會長李慨俠表示,今次撞船的原因,在於兩船貼得太緊,應該有任何一方發出警告。
香港船藝學會會長李慨俠:“有主航權的船(南丫四號)沒有一個響號通知對方,而另外一只沒有主航權的船(海泰號)又沒有採取任何防止碰撞,相反,大家在現場有足夠距離,大家都扭向右翼,理論上可以防止這個碰撞。”
海泰號撞沉南丫四號後,不顧而去,李慨俠直指這種做法不能接受。
香港船藝學會會長李慨俠:“任何船有事發生時,只要你的船沒有沉,只是有一些傷害的話,你有義務去救人,這是國際公約。已經撞到了之後,不可以離開,更加需要利用你的浮力去和那個船貼的更緊,去扶起那個有機會會沉的船。”
他還指出,海泰號離開,會加速南丫四號下沉的速度。對於海事處所稱船長是應乘客的要求駛回碼頭,李慨俠批評船長的反應非常不專業。
香港船藝學會會長李慨俠:“船長不會聽任何乘客的指揮,或者是公司的指揮,因為當時現場他最大,他有最高的決策能力,按當時的情況採取相應的措施。”
他說,今次事件也反映香港政府不重視船長培訓,很多人考牌後沒有經驗也倉促開船,造成海上事故頻發。另外,他亦提醒市民,在海上看煙花是非常危險的。
新唐人記者梁珍在香港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