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日訊】(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3日電)仕欽科技前董事長曾姓男子等被控以不實財報,導致民眾誤信公司營運良好,投資虧損。板院今天判仕欽及曾男等須賠償13億。
判決書指出,曾男等人涉嫌在民國95年到97年間,美化公司財務報表,虛列交易額新台幣63億餘元,藉以向銀行取得融資。
刑事部分,板橋地院於去年4月間,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將曾男等共4人,分別判處4到8年不等有期徒刑,案件現正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也從去年8月起,受理投資人求償登記,總計共有4328名投資人授權投保中心向仕欽科技和曾男等人提出團體民事求償。
原告指稱,因信賴仕欽科技在民國95年到97年間的不實財報,誤信公司營運狀況良好,進而購買公司股票等有價證券。
被告仕欽科技和曾男則認為,原告蒙受的損失和不實財報沒有因果關係;另外,目前仍持有股票的投資人,以零元損失計算,對被告並不公平。
板院綜合各項證據後,判決仕欽科技、曾男及案發時的曾姓總經理、鄭姓會計主管與黃姓財務主管,須連帶賠償4328名投資人共13億餘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