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9日訊】(中央社布魯塞爾28日路透電)臉書(Facebook)部分用戶反應,私人訊息被刊登在個人的公開帳號後,一名歐洲議會議員呼籲辯論中的個資保護法規,應嚴加控管社群網站的個人資料。
歐洲聯盟主管當局正在擬訂新法,讓網路使用者對大科技公司如何使用他們的個資擁有更多控管權。部份新法規定公司須先徵求個人同意,才能處理用戶個資,至於需要在何時及如何取得此類同意,是仍待商討的事情。
負責新法起草工作的德國綠黨歐洲議會議員阿布瑞克特(Jan Philipp Albrecht)表示,臉書事件顯示,用戶對個人資料需要有更多的控管權。
阿布瑞克特在聲明中提到:「個資處理涉及到的任何人,獲得告知並明白點頭同意,必須是指導原則,並鮮少有例外」(譯者:中央社林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