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5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5日電)吳姓男子去年將機車送修,不料車行老闆擅換零件,開口要價新台幣10萬元,比買新車還貴。法院依詐欺未遂罪,判罰金1萬元。
根據法院今天公布判決,吳男去年11月將150C.C.重型機車送往台北市和平西路的車行維修,不料車行陳姓老闆擅自增加維修項目,自稱換了車台、避震器、輪圈等零件,開口要價維修費10萬4000多元,比買同型號的新機車還貴。
吳男後來發現,陳男只是在舊車台上噴亮光漆,根本沒換成新車台,拒絕付款並報警處理。檢方調查時,陳男供稱確實有更換新品零件,也有換新車台,但卻無法提供叫貨單或是汰換損壞的舊零件,經機車製造廠商鑑定、機車經銷商等人證述,檢方認定陳男犯行明確,將他依詐欺罪起訴。
法院審理時,因陳男自白犯罪,法院改以簡易判決處刑,依詐欺未遂罪,判處陳男罰金1萬元,得易服勞役,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