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軍一案謎團未解 關鍵案情被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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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9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常春綜合報導)重慶原副市長、公安局長王立軍在成都中級人民法院經過2輪審理後,雖然擇日宣判,但似乎王立軍一案並未結束。近日署名季北群的博客文章指出,王立軍案仍有三大謎團待解,也有分析認為,王立軍雖然被指控犯四宗罪,但是,王所觸及的重要案情卻被刻意隱瞞。

季北群:王立軍案仍有三大謎團待解

近日署名季北群的博客文章質疑,從當局指控王立軍犯四宗罪的審理可以看到,圍繞在王立軍案尚有三大謎團待解。

對誰使用了技術偵察措施?

檢察院指控,王立軍先後對多人使用技術偵察措施。那麼,王立軍到底對誰使用了「秘密的專門技術手段」呢?

之前有傳聞稱,王立軍是個監聽狂,連薄熙來、連中央的人他都監聽,監聽從重慶給外面聯繫的,所有他感興趣的通話。

香港《亞洲周刊》報導說,薄熙來下台,背後涉及王立軍監聽中央領導人行蹤和談話,王立軍甚至和中央警衛局攀上關係,使重慶對中南海領導行蹤和私密瞭若指掌,而薄熙來雖知悉王立軍任意擴大監聽範圍,卻未加以阻止。此舉令中共中央震怒。

此前有港媒揭秘稱,2012年末,中紀委秘密約談了王立軍。中紀委調查人員要求王立軍交出與薄熙來的全部談話記錄和會議記錄,王立軍當場答應。

然而,薄熙來在中紀委的「內線」立即向薄熙來通報了王立軍想「叛變」的消息。薄熙來搶先一步把王立軍調離。並更進一步清理王立軍周圍的人,逮捕十幾個人,其中包括每天跟隨王立軍的司機,以便收集不利於王立軍的證據。

雖然,這些只是坊間傳言,但是,真實情況是否和傳言接近或者相去甚遠,還是有其他不為人知的隱情?由於上述罪名是不公開審理,因此尚不得而知。但中共顯然需要給出更多的材料,來還原事件真相,消除外界的猜疑。

揭發了誰的重大違法線索?

官方所發通告說,檢察官和辯護律師都陳述了類似的輕判理由, 「揭發了他人重大違法犯罪線索」,為有關案件的查辦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是官方並沒有明確王立軍揭發的「他人」是指誰,是僅指之前已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緩的、薄熙來的妻子谷開來,還是包括仍被以嚴重的違紀正在調查的薄熙來呢?抑或是二者兼有?

一些政情分析人士說,提及「他人」的犯罪似乎暗示,薄熙來本人將在稍後面臨審判。如若是真,那麼將意味著薄熙來的命運將走向一個堪憂的境地,畢竟在這篇通告中,已經將「他人」的行為定性為「重大 違法犯罪」,已經不在黨內處理的範疇之內。

在「十八大前中共會否加速處置薄王」?在谷案中,輿論紛紛將矛頭指向了「薄熙來是否參与其中」,在中共一系列的切割做法也未曾讓各種猜測得以平息。

而在即將開庭審理的王立軍案中,薄熙來與之徹底撇清干係的可能性很小。巴黎政治學院教授、法國外交部亞洲事務顧問弗蘭克斯•古德門特 (Francois Godement)對媒體說。「這不意味著他們不會清除他。但是我猜測,他們永遠不會在法庭上指控他。即使幾個小時的審判都太敏感和太有風險。」

受賄來源詳細信息為何不公布?

法庭透露,王立軍受賄305萬人民幣,那麼,王立軍究竟收受了誰的這300萬元財物?什麼時候收受的?一次性收受還是分批次收受?受賄人員是否已另案處理……

而這些,在官方所發的通告中並未透露只言半語,顯然需要中共更為詳致的披露,因為這些沒有理由用「涉及國家機密」這塊遮羞布來遮羞。

庭審王立軍四宗罪 關鍵罪被掩蓋

對於王立軍一案,成都市檢察院指控:王立軍身為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明知谷開來有故意殺人重大嫌疑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訴, 其行為已觸犯徇私枉法罪;作為掌握國家秘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叛逃外國駐華領館,其行為已觸犯叛逃罪;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未經批准或者偽造批准手 續,先後對多人使用技術偵察措施,其行為已觸犯濫用職權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305萬余元(約合48.3萬美元),其行 為已觸犯受賄罪。

根據官方說法,王立軍對被指控四個罪名的基本事實和罪名「沒有提出異議」.

稍早前,有北京消息人士相繼向《新唐人》爆料,谷開來涉嫌「活摘器官」,是「出口屍體買賣」的主要執行者和聯絡人。而海伍德可能因為知道太多內幕,而遭到殺人滅口。

時事評論員任百鳴表示,王立軍案件的真正的關鍵點,就是谷開來、薄熙來直接參与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以及利用屍體加工廠、販賣屍體與人體標本大發橫財。

任百鳴說,「活摘器官」才是真正的導火索,這樣的空前罪惡一旦被揭露出來,會形成對中共政權的強大的衝擊力,這都是中共無法預計與控制的,所以官方是最擔心這方面的事情,所以他就加以掩蓋。

林子旭也認為,谷開來的案子可以被中共刻意切割成簡單的刑事殺人案件,但是王立軍案從頭到尾都充滿了詭異,其每一個環節的曝光似乎都具備了衝垮中共的震撼力。他說:「王立軍的案件背後隱藏著天大的足以置中共于死地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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