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7日電)趙姓女子經人力銀行派遣到微軟上班,控訴遭以「裙子太短」為由開除,她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合議庭改判趙女敗訴,全案確定。
法院今天公布判決指出,趙女於民國99年12月間經人力銀行僱用,派遣到台灣微軟公司擔任商務管理職務,約定派遣期限為半年。
趙女控訴,不料隔月卻接獲微軟以「裙子太短、服裝不專業」為由開除她,公司無故提前終止派遣需求,人力銀行竟護著資方,不出面幫她爭權益,因此向人力公司求償4個多月薪水,共新台幣30萬元。
人力銀行辯稱,業者資遣趙女是人力調動問題,與趙女服裝外貌無關。微軟當初一名資深業務經理患重病,才請人力銀行派遣人力支援,後來因這名經理需延長治療,微軟決定招募正式員工,於是資遣趙女。
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後,認為人力銀行明明有職缺可安置趙女,卻任意資遣,不符勞動基準法規定,「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才能解僱的規定,因此判決趙女勝訴,人力銀行須賠償33萬餘元。
人力銀行不服而提起上訴,二審的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後,認定依勞基法規定,兩造勞動派遣契約因達成定期性特定工作目的而終止,因此判決趙女敗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