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28日正式啟動赴台個人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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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8月27日訊】(中央社台北27日電)中國大陸山東省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表示,28日起正式受理濟南市民赴台灣個人旅遊申請,濟南市正式啟動大陸居民赴台個人遊。

新華社今天報導,濟南市戶籍居民(暫不實行省內跨戶籍地)申請赴台個人遊所需證件與申請港澳個人遊基本一致。

所需證件包括申請人戶口名簿、身分證正本及影印、一張2吋近期正面證件照,並填寫「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

屬登記備案的大陸國家人員,需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行政隸屬關係,提交單位意見。

報導說,「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個人旅遊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持證在台灣停留時間自入境台灣次日起,不得超過15天。

申請人取得「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旅遊簽注後,可透過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指定的3家旅行社:山東旅遊有限公司、山東嘉華文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山東交運旅遊有限公司,向台灣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入台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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