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合肥審谷案 政治放心包公安心審訊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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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7月27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韵綜合報導)中共十八大前夕北京突然發生大水事件導致中共政權危機之時,26日中共官媒突然報導稱,薄谷開來、張曉軍涉嫌故意殺人一案近日已提起公訴,由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對此網民迷惑不解,紛紛發出質疑:為什麼在合肥審理?下面我們看看法學界人士分析在合肥審理的理由。

中共《新華網》報導,薄谷開來及其子薄某某與英國公民尼爾.伍德因經濟利益發生矛盾,薄谷開來認為尼爾.伍德威脅到其子人身安全,遂與被告張曉軍共同投毒殺害了尼爾.伍德。

報導還說:「二被告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報導說,合肥法院已受理此案,擇日開庭。

英國商人海伍德是被谷開來毒死的消息,從重慶副市長王立軍進入美國駐成都總領館後,就不斷有人在網上傳播,幾乎人盡皆知。但官方現在首次證實這個消息是確切的。

但對於合肥法院受理此案網民們迷惑不解,為什麼會在合肥審理?網上一片質疑聲。

不知就裡的網友說:「獨裁下,什麼奇迹都會發生。一些法學界人士認為異地審理另有原因。

東南大學法學教授張贊甯告訴《新唐人電視台》說:「中國法律有一個規定,就是對一些特殊的案子他可以異地審理,比如北京的案子到其他省審理,有些特殊的案子可以異地審理。

他強調,具體什麼情況下可以異地審理這個規定並不明確,「這是法院內部的一個規定,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

《聯合新聞網》指出,近年來,中共官場中的大案要案,都實行「易地審理」的原則,主因是排除干擾,同時也使可能屬於當事者的當地機構迴避。所以上海書記陳良宇案,是由天津審理;廣東政協主席陳紹基案,由重慶審理。

法學界人士總結出合肥審理的原因:首先,要沒有關係,薄谷的戶籍地北京不行,薄和薄谷住過東北不行,工作過的重慶不行,還有其祖上相關的山西河南不行。

合肥被選上的理由比較充份。大陸律師斯偉江在微博上透露,北京同仁說,谷的辯護律師之一是安徽律協會長、全國律協副會長蔣敏。他分析,合肥法院是現任最高法院院長王首席(王勝俊)的老家。選在包公故里來審,對外突出的是「公正」二字,形象明確。

所以,合肥中級法院審理薄谷開來,是想上面看政治放心,外面看包公安心,裡面審起來省心。

但也有人分析,谷開來直接涉及薄熙來案件,而薄案實質涉及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圍繞十八大習近平上台背後政變流產,這場政變波及的中共高層官員眾多,涉及政法委系統的巨大貪腐黑幕及政變等。

再加上北京突來的大雨事件正在掀開北京市背後的黑幕,中共政權再受衝擊,出於維穩的考慮,乾脆離開北京開審理,另外還分散民眾因暴雨對當局追責的声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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