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3日訊】韓國大法院再次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難民申請做出勝訴判決,這一裁判是韓國法院公開認證中共仍在大範圍的迫害法輪功的事實。請看來自韓國的報導。
6月28日,韓國大法院作出最終裁判,給予中國籍法輪功學員沈某法輪功難民資格。
此前,法輪功學員沈某向韓國法務部提出難民申請,法務部以只有法輪功主要負責人,才有可能受到鎮壓為由,拒絕給予沈某難民地位,並駁回沈某的異議申請。沈某向法院提出訴訟。
韓國行政法院和高等法院都以“即使是一般的修煉者,只要在中國就會受到迫害”判原告勝訴。這次韓國大法院作出最終判決。同時首爾高等法院將這起案例列為重要事件,並以全國主要判決案例登載在大法院網站主頁上。
法輪功難民主管律師金南俊:“在我們國家的大法院得到勝訴判決有著重大的意義,這次裁判標準對於以後的法輪功學員申請難民也同樣適用。”
首爾行政法院此前曾經給予兩名中國籍法輪功學員難民申請勝訴判決,不過韓國高等法院和大法院先後否決了這一判決結果。
韓國法輪大法學會發言人吳世烈:“這次的判決,是對普通的學員只要是修煉者,回到中國就會受到迫害才給予勝訴,從這點上來看,可以說是法院從新設立的一個標準。”
自2005年開始,韓國法務部否定了近百名法輪功學員的難民申請。
中共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還在繼續,韓國政府能否更加積極地給予中國籍法輪功學員難民申請認證,和人道主義保護,受到人們的關註。
新唐人記者金燕韓國首爾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