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 陳啟祥遭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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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7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疑收賄案,30日凌晨拘提地勇負責人陳啟祥到案並傳喚陳的程姓女友人作證,兩人歷經12小時訊問後被請回。陳啟祥遭檢察官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

陳啟祥委任律師顧立雄、高涌誠及黃帝顈在晚間9時25分時步出特偵組,由高涌誠接受媒體訪問;在此同時,陳啟祥與程女則在9時35分走出特偵組,一見到大批媒體記者,神情慌張迅速坐上座車離開,沒有回應媒體任何問題。

高涌誠指出,已將全案的重要證據,包括陳啟祥與林益世對話的錄音光碟以及林益世撥電話給陳啟祥的通聯紀錄都交給特偵組。

高涌誠手持陳啟祥的「自首狀」指出,陳啟祥是以被告身分自首,狀紙上頭蓋有特偵組26日的收文章,內容提及陳啟祥涉嫌行賄罪,希望自首減輕或免除其刑,願受法律制裁等語,但特偵組卻在28日發出傳票,傳喚陳啟祥在29日上午10時到案,沒有給陳啟祥「充分時間」準備證據。

高涌誠說,他在29日10時30分打電話給特偵組為陳啟祥請假,要求下週五到案,但特偵組拒絕,並表示已開出拘票,「無法撤拘票」。他們不滿的是,陳啟祥願意自首及到案說明,但特偵組在29日晚上11時許,卻突然衝到台北巿五星級飯店將陳啟祥拘提。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指出,依照刑法第62條,自首要件應是要本人到案接受司法裁判,陳啟祥遞狀後繼續藏匿,「這哪算自首」。

陳宏達說,檢方早在27日分案當天,就傳真「簡式傳票」給高雄地檢署,囑託雄檢專人送達給陳啟祥,由陳啟祥家人代收;28日下午也發出「正式傳票」,由專人合法送達到陳啟祥位在高雄的戶籍地、住居地及公司,兩張傳票都是傳喚陳啟祥在29日上午10時到案,若非陳啟祥刻意躲避,不至於沒有時間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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