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砸校長室 暴力師判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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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28日訊】(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8日電)新北市柯姓國小老師認為校長未積極處理霸凌問題,去年竟大鬧校長室,徒手砸毀電腦、玻璃等物,還對員警飆罵三字經;板橋地院依毀損等罪,判柯拘役75天,得易科罰金。

根據法院判決書,柯姓男子在新北市新莊區一所國小擔任教師,去年9月間因認為校長未積極處理校園霸凌事件,趁著教育局督學、家長會長等幹部在校長室開會時,衝進校長室大聲咆哮,砸破玻璃桌、電腦等物,還徒手擊碎窗戶玻璃,血濺校長室。

校方立刻報警,到場處理的員警準備將柯男帶回派出所,柯男卻不願配合、腳踹員警,還當場飆罵三字經;校方事後將他記一大過處分,召開教評會後決議將他停聘。

法院審理,柯男坦承砸毀校長室,但否認對員警施暴;法官依證人證詞、蒐證光碟等,認定柯男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柯男的暴力行為對學子做出不良示範,審酌他事後已賠償物品費用,依毀損、妨害公務等罪,判他拘役7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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