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8日訊】說到插播電視,曾經有這麼個人,他為了爭取中國人民自由和人權,在2003年,兩度冒著生命危險,進出中國大陸,就是為了突破中共一言堂的媒體封鎖,插播電視傳遞自由訊息,雖然遭到當局逮捕,在獄中被酷刑折磨三年,不過他的行動轟動了的國際社會,在當時掀起了廣大的營救行動,他是美國公民、法輪功學員李祥春,接下來請看本臺的獨家專訪。
故事起源於李祥春從法輪功的修煉中受益。
法輪功學員李祥春:“我是從美國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以後,我自己的身心健康受到很大改善。我覺得這件事情非常好,我就回國。97年我回國,讓我的家裏人有機會接觸法輪功修煉的方法。我母親和鄰居都開始修煉了。”
1999年,法輪功遭到全部國家機器的鎮壓。李祥春意識到,自己有責任去傳播真相。
李祥春:“迫害以後呢,因為我是從大陸來的,我知道中共會做出很多不可思議的壞事。所以我覺得我們有這樣的責任,能夠幫助我們在國內的親朋好友、同胞得到這樣一份自由。就是讓他們自己選擇是不是想去修煉法輪功。”
他當時插播的內容,都是法輪功遭受迫害的基本事實。
李祥春:“我當時插播,主要是講,一個是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非法的,完全是無人性的,應該是制止的。還有一個是對自焚進行詳細的分析。為甚麼自焚是假的。能夠有很多證據可以看出來是中共自己設計的一個事件。它是為了嫁禍法輪功搞出一個自焚。”
在海外正常社會,人們很難聽說插播這樣的事情,為甚麼插播在中國大陸卻頻繁發生?
李祥春:“插播這個事情是一個無奈的行為。在中國大陸沒有言論自由,沒有新聞自由。一般的普通老百姓沒有權利去開一家報紙、搞一個電臺、電視臺。所有這些權利都被中共非法剝奪了,才會有這樣的儘可能利用現有的電視,或者是廣播設施進行插播。這樣才有可能讓大家知道真相。你要是到美國來,就不會存在這樣的事情。因為美國有自由。你可有言論自由,可以由自己的電視體臺、報紙,只要你去做就行了。沒有人去阻止你。所以就不存在這件事情。所以在美國怎麼會有人去插播呢?沒有必要嘛,他自己開一個電視臺就可以了。所以這樣的事情只能在中國大陸發生,因為中國大陸沒有自由,是被中國共產黨非法剝奪了。”
他認為,電視插播是眾多破除中共信息封鎖途徑的一種,隨著突破網絡封鎖技術的發展和真相的廣泛傳播,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最終會以失敗告終。
新唐人記者郭瑩紐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