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雷曼報告譴金管 苦主斥政府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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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2年6月7日訊】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事件的小組委員會星期三發表報告,譴責時任金管局總裁的任志剛對事件監管不足,要負上最終責任。雷曼苦主不滿報告內容,批評政府在雷曼事件中監管不力,要求有關官員問責下臺。

立法會對雷曼事件的調查用了3年8個月,花費2千8百萬元公帑,研訊超過百次,終於在星期三發表3百多頁的報告,提出了超過50項建議。報告指雷曼倒閉前,監管銀行業務的金管局未發現銀行銷售結構性產品的手法有任何嚴重不當,未能及早偵察問題及糾正,時任金管局總裁任志剛應負上最終責任,予以譴責。委員會對時任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未有確保及時修訂法例,表示極度失望。

雷曼苦主大聯盟不滿報告內容,認為政府應負最大責任,並要求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問責下臺。

雷曼苦主大聯盟前主席陳光譽:“看到的是如何保障銀行利益,如何保障政府,保障手下兩個機關金管和證監,這想法未改變過。……如果任志剛需要被譴責,我認為曾俊華和陳家強應該明日鞠躬下臺。”

前證監會僱員高秉忠認為,證監會的責任應比金管局重。

前證監會僱員高秉忠:“究竟在今次事件上,連立法會也說,官員有錯,監管有錯,銀行有錯,結果無錯的是投資者,投資者竟然還要買單付款,究竟公義何在?”

購買雷曼結構性產品的投資者達4萬多名,涉及款項超過2百億港元。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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