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5日訊】(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4日專電)熱門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雖規定年滿13歲才得使用,但美國「消費者報導」雜誌調查顯示,目前約有750萬名13歲以下孩童違規使用臉書。
在申請臉書個人帳號的程序中,雖然有填寫生日等資料的欄位,但未滿13歲的孩童如果虛報年齡,仍然可以成功申請到帳號。
6月號美國消費者報導(Consumer Reports)雜誌指出,根據最新調查研究,約有750萬名年齡在13歲以下的兒童,在過去1年之內曾經使用過臉書,其中年紀未滿10歲的兒童更達500萬人,而且這些兒童的臉書帳號都是在不受家長監督的情況下使用。
這項調查也發現,約有100名孩童表示,過去1年之間曾經在臉書上遭到他人騷擾、威脅,或者遭到網路霸凌。
事實上,13歲以下兒童如果在臉書上張貼可以供人公開瀏覽的個人資料,將觸犯1998年實施迄今的美國聯邦法律「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COPPA)。這項法律禁止網路公司與網站經營者透露孩童用戶的個人資料。
消費者報導統計顯示,以孩童年齡層做為區分,家中有10歲以下兒童正在使用臉書的父母,對於兒女違規使用臉書以及子女的網路隱私問題最不關心。
僅有18%的家長會與兒女在臉書互加好友,進而查看兒女的臉書動態,而且僅有10%的家長曾與孩子認真討論過如何妥善使用網路以及在網路上可能碰到哪些威脅。
相較之下,家中有13歲至14歲之間兒童使用臉書的家長,則有62%會與兒女相互加為好友。
消費者報導指出,家長如果忽略幼齡兒女的網路使用,恐將鑄成大錯,因為十來歲的孩子非常需要父母的保護,才能免於遭受網路上各種潛在危險,包括電腦病毒、陌生人要求加入好友,以及網路霸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