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23日訊】(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3日電)酒後駕車肇事事件頻傳,朝野立法委員日前紛紛提案修改中華民國刑法,提高酒駕刑責,目前已有9個修法版本。
曾任義警的王天生昨天凌晨酒後駕車撞死機車騎士,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訊後諭令王天生新台幣12萬元交保,當時也在車上的萬華分局警備隊員林竹傳則獲3萬元交保;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說,「這麼重要的事情怎麼可能就12萬元交保」?他尊重檢方職權,但「個人非常不滿意」。
去年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被酒駕者撞傷截肢事件,立法院修法,將酒駕刑度調高為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還增加酒駕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酒駕致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日前葉姓男子涉嫌酒駕撞死人事件,引發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趙天麟與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黃昭順及羅淑蕾等人提案加重酒駕刑罰。
趙天麟提案,酒駕致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酒駕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黃昭順提案,酒駕致死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致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累犯者加重刑罰。
另外,楊麗環與羅淑蕾提案,酒駕致死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羅淑蕾的版本還訂有罰金,酒駕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且累犯者將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