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6日電)第8屆台中市立法委員第3選區候選人劉坤鱧,指控台中市選委會未依公告時段託播電視政見發表會涉違選罷法,提選舉無效告訴。台中地院以已補播,且無法證明影響選舉而判駁回。
台中地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劉坤鱧指控台中市選委會公告的托播日程表,播放第3選區的選舉電視政見發表會,原應在今年1月4日及1月8日某時段播出,但托播業者卻未依公告頻道及時間播出。
劉坤鱧指控,選委會未依據公告的頻道、時間播放,且未事先通知候選人,任意改變播放時段,又未廣為宣傳,違反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而提起第3選區的選舉無效告訴。
台中市選委會指稱,雖未依約定時段播出公辦政見發表會錄影,但已補播,且事前用電視跑馬燈通知收視戶及函文通知相關候選人。
台中地院以託播業者已補播,且選區內候選人3人的選舉得票數有明顯差距,總投票數約為17萬餘票,當選人得票數為9萬9000多票,高出第2高票候選人3萬多票,第3高票為8000多票,且無法證明足以影響選舉結果,而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