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教授:中國的維穩模式是一種可以複製的作惡授權

【新唐人2012年5月14日訊】任何一個國家,都要維護社會的穩定。但中國的維穩模式是獨特的。中國維穩模式的特點,可以概括為如下幾點。第一,維穩政治化。這種政治化表現在將許多基於利益問題發生的矛盾和衝突上升到政治層面,結果是由於將問題政治化,而使社會矛盾及其解決變得敏感化和神秘化,並導致維穩的非理性化。第二,不穩定概念的含糊性和對不穩定因素界定的任意性。將治安事件、利益矛盾、對政府或領導人的不滿、正當訴求等等通稱為不穩定因素。最關鍵的是將執政的持久性與社會穩定混為一談。第三,舉國體制。耗費大量人力物力,開動全部國家機器,動員整個社會,衝擊社會正常生活、正常工作、正常秩序。這樣,實際上將維穩變成一種新的政治運動。第四,責任逐級分解,實行「目標管理」。一把手負責,一票否決。結果是形成我原來討論過的逐級複製的作惡授權。第五,權力主導,不擇手段。所謂不出事是最高準則,破壞規則,破壞法治。甚至借助於黑社會和流氓手段進行所謂維穩。

維穩中的一把手負責一票否決,實際上是一種可以逐級複製的作惡授權。在改革前的總體性社會中,由於權力高度集中,只有一個人可以作惡,並往往由此形成全局的惡。在蜂窩狀的新總體性社會中,原來高度集中的權威不再,只能形成可以逐級複製的授權,由於這種授權,人人可以作惡。更要命的是,這是一種模糊型授權,不穩定因素可以隨意界定,手段的選擇可以不受限制。很多地方惡政由此而來。實際上,最近這些年,在征地拆遷,計劃生育,城市管理中普遍存在這種作惡授權。這種授權,無意間形成一種惡性激勵,即你幫我截訪消滅群體性事件,我默認你對威脅你的人進行維穩。那些所謂跨省事件就是這麼來的。

進一步的,這種授權就變成保護腐敗的強有力措施。你揭露我腐敗,我就把你界定成不穩定因素,進行鎮壓。於是,維穩成為維腐。這些年腐敗的蔓延,與腐敗分子由此獲得的反反腐敗武器是有直接關係的。由此,維穩本身也就處於失控狀態。也由此,維穩成為製造不穩定的因素 。盲事應當促成對維穩模式的反思,不然,維穩成為作惡。

維穩是如何製造不穩定因素的?第一,破壞了規則和法治,加速了社會生活無序化。第二,掩蓋或推延了問題的解決,導致問題的發酵和惡化。第三,使得社會矛盾人為地升級。第四,維穩的措施使持異議者踏上不歸路。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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