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2日訊】(自由亞洲報導)星期一成都武侯區城管人員粗暴執法,打傷母女二人,造成千人堵路,與警察發生對峙。
據中國茉莉花革命網站的消息,2012年4月30日下午5時,成都晉陽路城管暴力執法打傷一對母女,警察卻把打人城管放走,引起群眾不滿,上千人堵路抗議與警對峙。晚上8時,警察開始疏散人群,但群眾堅持不肯離去,警方用暴力驅逐,並施放催淚瓦斯,群眾退到路邊,唔著鼻子衝破封鎖線又繼續圍堵。 9時,警察強行將女傷者拖上救護車送走,群眾逐漸散去。據悉,年青女傷者是成都大學英語系大四即將畢業的學生。
本台記者首先接通了武侯區城管執法大隊,要求查證這一消息,
記者:“請問一下4月30日,你們晉陽路城管把母女倆打傷的事情怎麼解決了?”
武侯區城管執法大隊:“這裡是執法大隊,不是城管局。”
記者又打電話到成都晉陽路派出所了解情況,
記者:“4月30日下午,晉陽路城管執法的時候,打傷了一對母女,是不是有這回事情?”
晉陽路派出所:“這事情我不便跟你說。你給我們武侯公安分局的領導打電話好吧。你有什麼問題給我們武侯公安分局的政治處聯繫。”
晉陽路派出所的警察證實星期一晉陽路確實發生了部分群眾堵路事件,但他不知道這一事件的具體情況。
四川成都的維權人士黃琦說,他本人不太清楚武侯區晉陽路星期一發生的城管粗暴執法的事件,當地媒體也沒有加以報導,不過在成都,城管粗暴執法的事件時有發生,
“大約在不到一周左右,我們到溫江去的時候,途中也看到城管對於小攤小販的粗暴執法。實際上在中國大陸城管對於攤販還有民眾粗暴執法的情況是非常普遍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城管的執法手段本身也不是很規範;另一方面在大陸特別是在近期,相對來說公安執法規範一些的情況下,城管在這些方面的執法環節還沒有跟上。尤其城管是由各級政府主管的,所以它沒有公安部門那麼嚴厲的紀律。”
黃琦說,城管粗暴執法、野蠻執法現象屢禁不止,表明一些地方的城管部門對城管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既缺乏教育培訓,也缺乏制度約束,沒有樹立起對法律的敬畏和對執法對像人格尊嚴、合法權益的尊重。
“還有一點就是在成都和周邊的農貿市場,由於進場收費偏高,所以民眾往往在不堪忍受的情況下,也沒有辦法,收入很低或者這些民眾只能在街道上打打游擊,擺攤設點,在這種情況下,涉及到利益問題,如果把民眾趕到所謂規範的農貿市場的話,城管和相關的利益集團就可以收到一筆費用。所以他們往往採取暴力執法的手法。 ”
黃琦說,要減少城管野蠻執法事件,中國司法部門應該追究粗暴執法城管人員的法律責任,
“要阻止城管執法的粗暴現象,我想一方面要加強對城管隊伍進行法治方面的教育以外,另一方面也應當對於民眾攤位的擺設地點還有各方面的情況加強文明的宣傳。畢竟僅僅採用這種暴利執法的手段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黃琦說,城管執法行為是否合法合理,方式方法是否文明,既決定著其行為是否合法有效,也決定著其行為能否獲得公眾支持。粗暴執法的後果不但使城管隊員陷入危險的暴力衝突之中,而且還會引起突發性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