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食品中投放鋒利金屬物 卡城婦女獲刑

Facebook

【新唐人2012年4月27日訊】45歲的婦女格拉納達(Tatyana Granada)因在食品中投放鋒利金屬物而被捕,時隔兩年後,法官在本週二判處格拉納達三年監禁,這一當時在卡爾加里沸沸揚揚的事件終於告一段落。

格拉納達是兩個孩子的母親,2010年3月,奧克里奇(Oakridge)Co-op連鎖店發生了多起在包裝好的熟食、奶酪、麵包等食品中發現大頭針、縫衣針或其他鋒利的危險金屬物事件。進過多方調查,發現格拉納達是肇事者,她因此被捕,並受到指控。

格拉納達在星期二被判三年監禁。米格爾(Gerald Meagher)法官說這種肆意妄為的行為危害了公眾、Co-op 及其僱員的安全, “這是卑鄙惡意的行為,對Co-op的損害不斷升級,並對許多公眾造成危險。”

經調查,法庭獲悉她這樣做是針對她2009年12月18日的商店行竊指控的報復。格拉納達在商店行竊被抓後,奧克里奇Co-op口頭通知她終生禁止進入該店。這一禁令後來被擴大到所有亞伯塔省的Co-op店。就在這次指控後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她開始瘋狂地向奧克里奇Co-op的食品投放大頭針和縫衣針等鋒利的金屬物。

米格爾法官宣判格拉納達在2010年1月13日、1月18日、2月17日和3月10日的事件中,對位於南卡爾加里的奧克里奇Co-op 犯有4次非法侵入罪和4次損害罪。米格爾法官援引了一些加重量刑的因素,包括她沒有悔恨之意或不承認不法行為。指出她的行動是有計劃的、故意的和報復性的,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升級。

米格爾法官說,她利用危險物品對公眾健康和安全造成了嚴重的危險,沒有跡象顯示她的行為會停下來,每次犯罪時她的兩個孩子都在現場。“對公眾安全來說,她是一個危險人物,她缺乏同情和理解。”

除了三年的有期徒刑外,法官對格拉納達的4次非法侵入,每次罰款500元,罰款可拖欠24天。自從被定罪以來,她已經在羈押中度過了2個月,她還將在監獄中呆34個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