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7日訊】投名狀,也就是頭名狀,是出自「水滸傳」,也就是在進入黑道綠林時得要簽訂一份契約,或者殺一個人,將頭獻納,不僅表達忠心,最重要是掌握對方的犯罪證據,日後就不怕背叛,這樣的現象也發生在現今的中國。
清華歷史教授秦暉說,暴力土改的實質是逼農民納「投名狀」。1947年4月,劉少奇到晉察冀中央分局說,「要以複查為中心,動員黨政軍民的力量搞個徹底,所謂搞徹底就是要死一些人,搞徹底了,負擔重些,農民也甘心,擴兵也容易」。
江澤民派系的核心勢力的「投名狀」就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血債。為甚麼羅幹把政法委書記留給周永康?周永康為甚麼力挺薄熙來接班?一切都是因為它們身上都有「投名狀」的血債,不怕後繼者不保自己。
那麼幹了壞事是不是就能這麼算了呢?不是,這世界還是有天理的——「善惡有報」。劉少奇主持土改的時候,地主主動要求把土地交出來都不允許。非要經過鬥爭不可,而且是鬥死算!後來,文革來了,劉少奇也要求回延安務農,也不行,非要鬥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