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6日訊】行政院院會上午通過復徵證所稅案,調整財政部版本,將個人證所稅扣除額從300萬元提高到400萬元,稅率由20%降為授權行政院在15%至20%之間定之,證交稅不列為費用減除,但稅額半數可扣抵證所稅。個人期所稅則確定不課徵。
經過府院馬拉松式討論後,25日深夜由總統府拍板定案。行政院版的證所稅版本,個人證所課徵門檻從3百萬提高到4百萬元,分離稅率從20%修正為15%至20%
此外,院會中也確認,個人期所稅將不會課徵,證交稅也不會調降。
財政部長 劉憶如: 「有很多人就會期待說,那我們是不是既然有證所稅,我們是不是就不要證交稅,我想這個觀念其實是並不對,因為我們的證所稅不但課到的人非常非常的少,這個個人,而且我們又不是全面課徵,更何況我們有一個四百萬,現在是四百萬,這個在全世界,絕對是最高的。」
劉憶如表示,未來需要繳交證所稅的投資人約2萬人,允許盈虧互抵;為鼓勵投資人長期持有,股票持有滿3年以上者,所得稅額將可減半,法案將送立法院審議,預定明年1月1日開始實施。
新唐人亞太電視陳政祥、陳真台灣臺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