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課證所稅 財長:建立制度

【新唐人2012年4月26日訊】(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6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證所稅版本,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制度的建立最重要,希望大家即使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攸關課徵證所稅的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會後由主持政務審查的政務委員管中閔與劉憶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媒體詢問有立委不滿證所稅方案,劉憶如舉資深股民「阿土伯」對4月12日財政部公布版本表達「不滿意但可接受」為例表示,政府立場除量能課稅外,還要兼顧稅收穩定、稽徵成本、市場穩定與國際競爭力原則。

她說,不同的人對這4項原則有不同的關心,但政府希望求取制度的建立,對金字塔頂端的人先建立第一步,這些人賺到錢對稅收能有多一點貢獻。

劉憶如表示,制度的建立可能很多人會說不滿意,「我們希望大家即使不滿意但可以接受」,以邁向制度建立的第一步。

自然人部分,期貨交易所得稅不納入課稅;劉憶如表示,財政部一直希望期所稅納入,因為有人在現貨市場買進到期貨市場放空,放空主要理由是避險。

她舉例,如果依照原先財政部版本,在現貨市場賺新台幣1000萬元,期貨市場虧400萬元,則所得600萬元必須課稅;如果期所稅不納入,變成以現貨市場賺的1000萬元計算。

劉憶如說,財政部希望將期所稅納入;不過依金管會提供資料,法人在期貨市場從事避險,個人在期貨市場卻只做單邊,因此金管會希望期所稅不要納入,最後版本依照金管會建議拿掉期所稅部分。

課稅後是否增加稽徵成本?劉憶如說,自然人門檻是400萬元,這部分很多是券商的VIP客戶,可以請券商提供每個月的對帳單,稽徵成本「應該是還好」。

外界質疑外資免稅,劉憶如說,這是很大的誤會,因為在台灣有營業處所的外資要課稅,例如花旗;不課稅的是境外法人,世界各國都沒有對境外法人課稅。

如何防堵人頭戶?劉憶如表示,法已明訂利用人頭戶會有適用的罰則。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