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4月25日訊】 央視報導,20日上午,汕尾市陸豐紀委宣佈對原烏坎村黨委、村委共8名成員進行「雙規」,表示將嚴肅查處他們在土地買賣、財務管理等方面的違紀行為。
烏坎村原領導班子共9名成員,除了一個林姓的女幹部外,其它8名都被「雙規」,這說明原烏坎村的整個黨政班子已經完全爛透了。當初村民抗爭的時候,地方政府官官相護,強力鎮壓,還鬧出人命來了,但烏坎村民不屈不撓、前赴後繼,加上廣東毗鄰港澳,有海外媒體的關注,有司覺得繼續鎮壓得不償失,更加上廣東省黨政主要領導的清明,才將處理烏坎群體事件的思路扭轉過來,在安撫村民的同時,開始查村官們的問題了,這一查就將整個烏坎村黨政班子幾乎全部端掉了。
無獨有偶,湖北也出了這麼一件事兒:
法官趙龍原是湖北恩施州利川市法院辦公室主任,因對該院院長徐東海進行實名舉報被打擊報復。2010年,利川市紀委以趙龍涉嫌貪污為由,對其「雙指」(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交待問題,適用於非黨員領導幹部)。2011年3月,利川市法院認定趙龍貪污一案屬實,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而趙龍的兒子系海軍軍官,曾放棄了留任北京總部機關的機會,毅然決定奔赴祖國的南海海疆,任職於南海艦隊。其子獲悉父親被判刑10年後,立即向高層投訴,中央軍委、廣州軍區、南海艦隊隨即向湖北有關當局發函,要求對其案件「依法處理」。中央紀委、全國人大也向湖北當局提出,必須依法處理相關案件。隨後有關領導也在相關文件做出批示,督辦該案。2011年5月,湖北恩施州中級人民法院向趙龍宣佈,由於事實不足,宣佈趙龍無罪釋放,隨後利川市委組織部恢復其國家公務員身份。趙龍出獄後,湖北恩施有關部門多次約談趙龍,願意提供20萬元國家賠償。趙龍不服,已向有關方面提出1400萬元人民幣的國家賠償請求。
呵呵。
法官趙龍這口開得當然有點大,一個貧困山區的利川縣,一年的財政收入又有幾個1400萬?但當地官場之黑暗也令人瞠目結舌,辦公室主任實名舉報院長就給打下冤獄,一判十年,如果不是有一個當軍官的兒子,如果不是有中央軍委、廣州軍區、南海艦隊、中央紀委、全國人大有關領導的干預,這個趙龍只怕十年冤獄尚未坐滿,人就氣死在黑牢中了。
66我老人家就想:
烏坎村原黨政領導班子已被集體雙規了,不知製造趙龍冤案的利川市法院院長徐東海和利川市紀委書記是否還在繼續當院長,當書記?
所謂的盛世中國,基層的黑暗遠遠超出了人們的想像。
其實中國百姓的要求並不高,只是希望在法治下平靜的生活,擁有那些能夠讓我們保持尊嚴的權利,在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能夠得到一個公正的政府和法院的保護——但烏坎村民和法官趙龍的苦難歷程告訴我們:在中國,基層黨政機關及法院是靠不住的。
烏坎村民和法官趙龍是不幸中的萬幸,雖然他們的冤情得以昭雪,但最終都是「清官」解救出來的。問題是,「清官」靠得住嗎?即便「清官」靠得住,十三億人口的大國,區區幾個「清官」顧得過來嗎?
還是任大砲任志強同志說得好:如果權力高於法律,人民就會向權力求助,運用「關係」解決;如果法律高於權力,人民就會向律師求助,通過規則解決。 結束語:如果權力不為民做主,人民就會向黑社會求助,採取暴力手段解決問題。
任大砲任志強同志的意思是:二十一世紀的中國,還處在《水滸》的時代。
成千上萬的訪民和風起雲湧的群體事件說明任大砲任志強同志的觀點是正確的。
文章來源:《博客中國》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